北电学生因涉毒被开除 告北京市教委被驳
北电(图源网络)
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北京电影学院学生王某因涉毒品被警方羁押。在得知王某尿检呈大麻阳性的情况后,北京电影学院将王某开除。感到不服的王某向北京市教委申诉。市教委维持了北京电影学院的处分决定。王某于是将市教委起诉到法院。近日,西城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并对其涉毒行为提出严厉批评。
大学生被指证贩毒
去年6月27日,北京电影学院学生王某因被同学指证贩毒,被海淀分局采取强制措施,王某当天的尿检呈大麻阳性。同年8月王某被取保候审,9月1日开学时,王某了解到,因为涉毒问题,学校准备将其开除。在召开听证会、听取王某的申辩后,9月26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对王某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
去年11月15日,王某对北京电影学院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不服,向市教委提出申诉。同年12月21日,市教委经审查认为,北京电影学院对王某作出开除学籍处分事实清楚、依据明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维持了北京电影学院对王某作出的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王某将市教委诉至法院,他称自己在去年6月27日尿检呈阳性,是因为当年5月在柬埔寨旅游期间,在当地大麻餐厅就餐所致。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学校道歉,学校的做法他不能接受。王某认为,学校的处分没有事实依据,处分过重,市教委维持处分决定没有认真调查核实。
法院判决认定违纪
法院审理后认为,市教委根据王某的申诉材料、北京电影学院提供的答复意见以及对相关事实进行的调查核实,确认了王某因吸食毒品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并经检测尿检结果呈大麻阳性以及王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事实。王某的违纪事实清楚、充分。
《北京电影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学生有法律规定的与毒品有关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市教委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维持北京电影学院对王某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结论,法院予以支持,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王某作为在校大学生,具备一定程度对毒品危害的判断力,同时理应对自己有更高的道德准则要求,但其所为违背社会准则,辜负公众期许,更严重影响了校园管理秩序,法院对其提出严厉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