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即时比分被拐儿童父亲回应梅姨是否存在:感
原标题:网友质疑梅姨是否存在,被拐儿童父亲:这是对我的侮辱
近期,一张呼吁大家寻找人贩子“梅姨”的图片在朋友圈广泛流传,引发全社会关注,广东、湖南、四川、新疆等地均有举报及辟谣信息。广东警方19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采访回应此事。
“梅姨”身份与长相暂未查实
主侦“张维平拐卖儿童系列案”的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主办民警表示,“梅姨”这一称呼最早出现在2017年初,当时警方抓获了张维平团伙,据张维平供述其曾在2003年至2005年间拐卖9个儿童,均通过一名被称为“梅姨”的女子介绍和联系转卖,并支付对方介绍费。
为核查“梅姨”情况,根据张维平的描述,广州警方绘制了“梅姨”的第一张模拟画像,并于2017年6月公开悬赏,但未获得有价值举报线索。
根据张维平提供的线索,警方摸排到一名疑似认识“梅姨”的男子,其自称曾有一个叫潘冬梅(音)的女友,经组织辨认,该男子与张维平均称不认识,且无法证明潘冬梅(音)与“梅姨”为同一人。
应被拐儿童家属多次要求,2019年3月,广州增城有关部门派员陪同曾替被拐儿童画像的外省退休警务人员找该男子对“梅姨”画像。经张维平辨认,第二张画像与“梅姨”相似度不足50%,且与第一张画像差异较大。
由于“梅姨”参与该系列案的线索属于张维平指认,公安机关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目前各地出现的“梅姨”信息
均不属实
警方称,除广东外,近期湖南、四川、福建乃至新疆等地均有人举报称“梅姨”在当地出现,后经复核,均不符合案犯描述的“梅姨”身高、年龄、语言等综合特征。
警方曾在2017年6月13日悬赏通报中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2017年时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广东增城和韶关新丰地区活动。
2017年以来,警方曾对照此特征对叫“梅姨”(含同音字)的人进行大量数据分析、排查走访,相关线索一一接触、一一核实,但至今仍未取得突破。
目前,“梅姨”画像的传播一定程度上引起了部分家长的恐慌,并给一些与画像相似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影响。
警方表示,从张维平供述的情况看,“梅姨”是一名中间介绍人,负责为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联系“买家”,通过收取介绍费非法获利。社会公众对所谓“梅姨”信息不必恐慌,欢迎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协助警方尽快破案。
警方将继续积极开展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
11月13日,广州警方通报,“张维平拐卖儿童系列案”有了新进展,两名被拐儿童被找回,并组织了家属认亲。
警方表示,此类案件因作案随意性较强、痕迹物证少,且在当年条件下缺乏视频监控等技术,破案解救难度较大。
为此,广东警方推出DNA寻亲绿色通道,免费就近为求助者服务。2009年至今,广东警方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系统已找回被拐或失踪人员1000余人。
此外,依托智慧新警务技术,警方不断缩小被拐儿童的查找范围,对疑似对象逐一摸排走访。2018年以来,广东共找回16名被拐十多年的儿童。
广东警方郑重表示将继续积极寻找其余7名儿童下落,严厉打击拐卖犯罪。
被拐儿童父亲回应梅姨是否真实存在:
感觉是对自己的侮辱
“梅姨”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的消息发布后,有网友质疑梅姨是否真实存在。2019年11月19日,被拐儿童父亲申军良回应,自己寻子10几年,走访了大量相关人员,网友质疑没有梅姨这个人,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
央视:应该有一张更“权威”的“梅姨”画像
11月18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援引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微博消息称,目前,网络上流传的“梅姨”第二张画像非官方公布信息,“梅姨”是否存在,长相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发布该画像的微博并非公安机关官方权威平台。被拐儿童父亲回应称,该彩色画像系他请人用电脑合成,希望有助于破案。
到目前为止,“梅姨”还是一个只存在于人们口中的人。2005年1月,广州市增城区发生一起一岁男孩申聪被拐案,此后十几年家人寻子未果。2016年3月,5名涉“申聪被拐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对于申聪的下落,被告人张维平供述称,他把申聪卖给了一名叫“梅姨”的女子。
2017年6月,广州增城警方发布了一则征集线索的公告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现约65岁,身高1.5米,讲粤语,会客家话,曾长期在增城、韶关新丰等地区活动,涉嫌多起拐卖案件。警方在公告中还贴出了一张“梅姨”的模拟画像,这是“第一张画像”。
而目前流传更广的“第二张画像”,则出自被称为“画像神探”的退休警官林宇辉之手,“根据一名曾和‘梅姨’同居过的老汉描述,耗时4个多小时才完成”。
除了拐卖儿童的罪犯、和“梅姨”同居的老汉,被拐儿童申聪的父亲申军良称,他在“梅姨”生活过的城丰村打听,很多村民表示见过这个女人。为此,在微博中,申军良对有人质疑“梅姨”是否存在表达了不解。
有关“梅姨”明确的个人信息,目前仍一无所知,不过,多个独立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证实该人存在,可信度比较高。从案件侦破角度,对于一个很可能存在的恶贯满盈的罪犯,“宁信其有”是更负责任的选择。
仅凭一幅画像,从茫茫人海中找出犯罪嫌疑人,难度可想而知。但本案没有其他线索,一旦这条线索再断了,几乎意味着案件将成死案。这种情况下,通过画像更广泛传播,发动更多人发现、检举,案件方有可能柳暗花明。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画得像。
仔细比较“第一张画像”和“第二张画像”,差别还是很大的。前一幅画像,根据同案犯的描述;后一幅,来自同居老汉和其女儿信息。同案犯,哪怕描述不准确,至少见过“梅姨”,是她买走了孩子。而和老汉的同居的“梅姨”和拐卖儿童的“梅姨”是同一个人吗?如果这一点不能确认,画像广泛传播的效果,恐怕就只能是误导。
案子要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办案机关应尽快找到更多自称见过梅姨的人,综合他们提供的信息,画出一张符合更多人认知的“权威”画像。这样,更多公民才可能“按图索骥”,从身边人中发现她。
最后要说的是,本案案情重大。为鼓励公民发现、检举,可通过悬赏方式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公民予以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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