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候把支付宝上交国家了
“如果国家需要,支付宝随时可以上交国家” ——马云
01
“只许成功 不许失败”的央行数字货币
关于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简称DCEP ),央行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介绍:
“DCEP的功能和属性跟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它的形态是数字化的。对它的定义翻译过来就是“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
翻译一下,DCEP其实是数字化的人民币(Digital Currency),可以用于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的人民币。
央行为何要推出数字货币,官方人士总结过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是保护我们的货币主权和法币地位。这一点针对的是Libra这类超主权货币,Facebook的Libra对各国的货币主权有什么影响,是如何强化美国金融霸权的,可以参看文章《Libra不只是Bra 数字货币不止于货币》。
第二个是取代纸币。纸币在发行、管理上不便利,成本也高,但目前的电子支付都是基于实名制,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匿名支付的需求(比如……大保健),所以靠微信、支付宝是没办法替代纸币的,而央行设计的DCEP是弱实名或者可控匿名,理论上更有希望取代纸币(注意是理论上)。
显然第一个原因才是真正的和主要的原因。
在研究了五六年之后,央行数字货币在当今的时局背景提上日程,甚至有意愿成为“全球首家央行数字货币”,与5G牌照提前发放颇为相似之处。5G牌照在美国制裁华为之后提速,央行数字货币在Libra白皮书公布之后迅速推到前台,背后国家竞争的意味已经十分明显。
在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DCEP上升到国家竞争的高度,那必然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相信国家将拿出“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的态度来推进。
DCEP怎么样才算成功?
中国DCEP不大可能像Libra设计为超主权货币,那样既与我国尊重主权的外交理念不符,也缺乏现实的条件。可能又可行的路径是,DCEP先在国内运行,证明其先进性,再将技术和标准输出给其他国家,各国基于各自的主权货币发行DCEP,同时与人民币结算系统对接,在充分尊重各国主权的同时,打破美元世界霸权。
此处画个重点,DCEP需要“先在国内运行,证明其先进性”,意味着上线几个数字钱包、在少量场景下测试几笔交易是不行的,必须经受的住大规模经济实践考验,取得类似手机支付在国际上的影响,才能证明起先进性,才算得上成功。
02
“干不过”的纸币和“靠不住”的商业银行
宣传口径,DCEP的主要目标是M0,即替代流通中的现金,然而,现金似乎并不容易被替代。
过去三年微信、支付宝横扫天下,人们用到纸币的机会已经非常有限了,从感性认知上,流通中现金应该会大幅减少才对,然而,2017年流通中的M0月均值是70130亿,2018年是72002亿,2019年前10个月是75460亿(数据来自人民银行网站)。
M0不增反降,说明电子支付对现金的替代已经见底,电子支付消灭的现金小于经济规模扩大而新增的现金。
除了边远地区和老年人,现金被使用主要是其“匿名性”特点。当然匿名支付并不都是大保健这样的非法交易,从银行借了钱去炒股、买房,自然需要通过现金中转一下,防止被监控,老赖不想被知道有钱,也会使用现金,诸如此类。
央行说DCEP是可控匿名,也就是说匿名性不如现金。毕竟DCEP还是通过网络使用的,手机、电脑本身就含有足够多的可以关联到人的信息。穆长春所长也明确说了:
“虽然普通的交易是匿名的,但是如果我们用大数据识别出一些行为特征的时候,还是可以锁定这个人真实身份的。”
同时DCEP还会对数字钱包按照实名强度分级限额,当你使用大额DCEP时,还是必须要足够实名。
如果现存的使用纸币的交易主要是为了匿名,而DCEP的匿名性又不如纸币,甚至公众压根不认可央行所说的匿名,那么,DCEP很难替代多少纸币。
当然,国家可以人为设置一些制度摩擦,去提高使用纸币的成本和门槛,比如降低甚至取消ATM取现功能,提高取现收费等等。但这可能会引起公众反感,认为国家强推DCEP是不是就是为了监控我,反而对DCEP的推广不利。
说完纸币,我们再来看看商业银行。
央行已明确,DCEP的投放采取双层运营机制,商业银行将是DCEP主要的投放和使用渠道。然而,商业银行在互联网渠道上早已是自身难保,手机银行并不被用户用于支付(用的也基本都是薅羊毛的),即使用户在手机银行等渠道兑换了DCEP,也花不出去。
03
与DCEP难以共存的支付账户
除了商业银行,微信支付宝也将成为DCEP的投放和使用渠道,官方对此的表述已经从“商业银行等机构”(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2018年1月25日文《关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几点考虑》)变成了“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商业机构” (穆长春所长9月得到授课),明显强调了其他商业机构将承担央行数字货币投放的角色。
“其他一些商业机构”板上钉钉主要就是微信和支付宝,因为只有它俩才有能力承担起这样的角色。
然而,支付账户的存在,让DCEP又很难在微信支付宝上推广。
支付账户就是支付宝“余额”和微信“零钱”,用来记录你在支付宝、微信里放的钱。
除了花呗、余额宝、零钱通这些特殊的账户和资金外,微信、支付宝用于支付的主要就是支付账户余额,用户也将支付账户余额视作为“钱”。如果在微信、支付宝中再加入DCEP,如何展示、区分这两种“钱”、如何引导用户使用DCEP而不是支付账户余额呢?
总不能在支付账户余额上打上一行字“如果马老板们倒闭了,这个钱不保证还能花”,在DCEP打上“即使马老板们倒闭了,这个钱保证还能花”。
即使依靠强大的产品设计能力,DCEP在微信、支付宝中可以获得较好的展示和用户提示,微信、支付宝有没有意愿推动更多用户使用也是个问题。尽管DCEP未预设技术路线,但是区块链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只要解决了并发性等技术问题,DCEP迟早上链的概率很大。DCEP上链,也即意味着交易数据将会在节点中公开,微信、支付宝的数据垄断将被打破。
用微信、支付宝作为DCEP的投放和使用渠道,DCEP与支付账户余额的冲突几乎无法调和,无论是在产品设计还是推广意愿上,都面临巨大的难题。
04
“行业公益”向“企业私利”蜕变的支付账户
电子支付是互联网经济的基石之一,没有电子支付,网购、外卖、滴滴、红包、直播打赏等等所有需要C端付费的业态都无法运作。
在2000年后的头几年,商业银行普遍不具备良好的电子支付系统,支付宝借助支付账户,解决了电子支付系统稳定性和用户体验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支付宝后来走出阿里体系,成为国内互联网经济的基础设施,对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居功至伟。
也正是因为对中国互联网的巨大作用,支付账户获得了监管的默许和认可。
然而支付账户却是一个“潘多拉魔盒”,为中国互联网做出关键贡献的同时,也破坏着国内金融和互联网的健康环境。
支付账户为微信、支付宝带来了巨额的沉淀资金和利息收益。截至今年10月,在微信、支付宝竭力引导用户将“余额”和“零钱”存到余额宝、零钱通的情况下,微信、支付宝仍持有高达的1.4万亿的沉淀资金(数据来自人民银行网站)。在备付金集中存管之前,沉淀资金不仅能让微信、支付宝每年“躺收”上百亿的利息,还成为向银行压低支付成本的谈判筹码。
上百亿的利息、低廉的支付成本,微信、支付宝才有了充足的弹药和底气,给用户各种撒红包、给商户各种低零扣率,给拓展商户的地推各种激励,推动中国电子支付一路狂奔至全球第一。中国电子支付大发展的过程,也正是微信、支付宝通过补贴获取市场垄断地位的过程。
支付账户让非银行机构成为了存款机构,以吸收的存款再存放到商业银行收取利息,本质上属于“资金空转”。微信、支付宝“躺收”利息,也即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上升了,那么商业银行放贷款时,必定会转移到贷款人身上,最终承担成本的是实体经济和消费者(合计规模接近2万亿的余额宝和零钱通也会起到同样的效果,显然微信、支付宝对这种效应并不在意)。
备付金上交国家管理之后,支付账户导致的“资金空转”“坐吃利息”问题得以解决,但是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的问题并未缓解。
因为支付账户的存在,微信、支付宝可以存放(本质上是记录)客户的收付款,而微信、支付宝在作为收款工具时,以自己的支付账户为默认收款账户,收款到银行卡则需要手续费。账户里有钱就意味着用户会继续使用微信、支付宝用于支付,这似乎已属于《反垄断法》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用户使用手机银行转账,都是把本行的资金转走,导致银行流失存款;而当用户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时,默认是转到支付账户,是把资金导入支付账户体系。”
因为支付账户的存在,微信、支付宝还获得了从事金融业务的成本优势。现代金融无论是基金、证券、保险、理财还是贷款,购买理财或归还贷款时,都需要从存款账户扣钱,扣钱就有手续费成本,支付账户吸收存款的成本低,也即意味着微信、支付宝可以提供更低的交易费率或更高的综合收益,这就增大了其他市场参与者与之竞争的难度。
因为支付账户的存在,微信、支付宝还垄断了国内的个人消费数据。钱从银行账户进入支付账户以后,用户去哪花钱买了什么,银行是不知道的,但是微信、支付宝是知道的。用户用银行卡买东西还是得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知道的信息,微信、支付宝都知道,银行不知道的信息,微信、支付宝也知道。对数据的垄断很大程度就是对未来的垄断,中国其他互联网机构的创新,已经受到阿里和腾讯在数据资源上的压制。
支付账户曾经为中国互联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现在更多地成为了巩固垄断地位、扩大业务地盘的工具了,马老板们的金融梦,一半都是建立在支付账户之上的。
05
取消支付账户,皆大欢喜
如果以取消支付账户,将支付账户余额直接转换成DCEP的方式推出,那么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起点将高于任何其他国家。对外可更有底气对抗Libra,更有信心推出数字货币的技术标准。
以取消支付账户方式推出DCEP,对中国互联网创新的环境改善具有深远意义。在基于银行账户的电子支付工具高度成熟以及DCEP的背景下,支付账户曾经的行业贡献作用已很难再有说服力,取消支付账户,DCEP数据上链,则有机会打破微信、支付宝的成本优势和数据垄断,在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下、更加开放的数据共享环境下,DCEP带来的数字金融革命更能迸发出创新的潜力,下一个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级别的中国互联网创新或将由此诞生。
以取消支付账户方式推出DCEP,亦有机会实现金融市场的秩序的拨乱反正。微信、支付宝通过支付账户实质上吸收了公众存款,非存款机构吸收存款,会扭曲正常的资金定价规律,扰乱公平的金融市场秩序。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证券、保险、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现金存取等业务。”
DCEP属于数字现金,微信、支付宝若以DCEP对接各类金融业务,则有经营现金存取的嫌疑。反之,若要求微信、支付宝必须基于银行账户开展,用户在微信、支付宝使用金融服务,必须以银行账户进出资金,以商业银行主导的资金定价的规律将得以恢复。
以取消支付账户方式推出DCEP,对微信、支付宝也未尝不是好事。腾讯要坚持“科技向善”的价值观,前提是要有科技,但是金融业务属于规模经济,“资产+牌照”基本就等于躺着挣钱,沉迷于挣金融的快钱将弱化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看看中国的传统金融企业,哪一个有拿得出手的技术创新?其实微信支付已经走上了“抄袭”的老路,支付宝做啥我做啥,这和腾讯起家的模式何其相似!断了金融的念想,回归科技的初心,对企业自身、对中国科技进步都是幸事一件。
取消支付账户,把支付宝上交国家,你觉得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