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香港、澳门自回归祖国之日起,就已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成为直辖于中央的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如何在“一国两制”下治理好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澳门,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已经并将长期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从概念上说,“一国两制”有多重含义。它是中国政府处理香港、澳门事务的基本方针,也是中央对香港、澳门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总称;是中央治理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基本制度,也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正在推进的伟大实践,也是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事业。从制度层面讲,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依照宪法和基本法设置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已经确立,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的体制机制逐渐健全,特别行政区内部的制度机制总体运行良好。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是香港、澳门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事实也证明,“一国两制”作为一项制度创新,与其他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需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并不断加以完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深入总结“一国两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特别是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的层面,对推进“一国两制”实践作了系统的制度设计和工作部署。《决定》第一部分把“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13个显著优势之一,充分表明了“一国两制”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决定》第十二部分集中就“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建设应该坚持什么、完善什么展开论述,这在党的历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港澳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彰显了中央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动摇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定力,也显示了中央必定会把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管治得更好的制度自信和能力自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指导意义。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把准治港治澳的正确方向
《决定》强调指出,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这是总结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要把准治港治澳的正确方向,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必须在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上做到全面准确。在思想认识上,必须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的基本逻辑;必须坚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的法治原则;必须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宗旨。《决定》强调了以下3点:
(一)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这句话指出了治港治澳的基本理念和原则。习近平总书记说,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从港澳来说,依法治理,首要的是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因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是“一国两制”方针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特别行政区一切制度的最顶层设计,在特别行政区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确立了特别行政区新的宪制秩序。特别行政区的一切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以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作为最高准则。全社会都应该自觉尊崇宪法和基本法、遵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
(二)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特别行政区自身竞争力结合起来。这“三个结合”指出了治港治澳制度体系中需要把握好的三对关系。
1.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结合起来。要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正确把握和处理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7月1日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就职典礼上明确宣示:“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近几年来香港反对派和一些外部势力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大肆攻击的几件事,包括取缔“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取消在立法会违规宣誓议员的资格、拒绝为公然支持“港独”活动的外国记者马凯续办在港工作签证等,都恰恰是因为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行为严重挑战了“一国两制”的底线。在“一国两制”下,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当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核心内容在内的政治制度,内地人民也应该切实尊重香港、澳门实行的各具特色的资本主义制度,尊重港澳居民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和自由。在“一国”之内,两种制度应当也完全能够做到长期并存、融合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