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讲述的法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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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阐释“全面依法治国”等新理念新思想时,习近平常常会讲述一些动人的故事,引用一些典故并分析一些案例。
这些故事,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最好昭示。一起来聆听。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偏在雍州的秦国践而行之,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了秦始皇统一六国。汉高祖刘邦同关中百姓“约法三章”,为其一统天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汉武帝时形成的汉律60篇,两汉沿用近400年。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一些地方还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误区
在发展和法治关系上,一些地方还存在“发展要上、法治要让”的误区。去年,党中央处理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一批党政干部受到处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3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立法上“放水”,执法上“放弃”,才导致了祁连山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的结果。这样的教训必须深刻汲取。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必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司法机关依法纠正了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念斌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受到广大群众好评。造成冤案的原因很多,其中有司法人员缺乏基本的司法良知和责任担当的问题,更深层次的则是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没有真正形成。最近发生的长春长生疫苗造假案,背后的原因也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把法律法规当儿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徙木立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我国古代有徙木立信的典故,说的是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为了取信于民,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说谁能将此木搬到城门,赏赐十金。搬一根木头就可以拿到十金,民众无人相信,后来把赏赐加到五十金,有人试着把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这就是说要言而有信。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这就是好样的!”
任何国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把执法司法人员与社会完全隔离开来,对执法司法的干扰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客观存在的,关键是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坚守法治不动摇,要能排除各种干扰。这方面也有好的典型。海南省东方市天安乡派出所原所长吴春忠同志不徇私情,亲手将涉嫌违法犯罪的多年好友抓捕归案,并告诉他:“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人情大不过法律。公安机关如果不能秉公执法,还怎么取信于民?”他对前来为亲戚说情的领导干部说:“我要是放过他,就是说假话、办假案。你身为领导,怎么能提出这样的要求?”这就是好样的!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中国古代像包公、海瑞这样的清官,老百姓都推崇他们为“青天”。包公曾经写过一首明志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我们的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一是一、二是二,不偏不倚,不枉不纵,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整理:曹磊 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