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19-12-05 13:06 的文章

微店APP被下架云集微店成立两年被罚两次,模式

七月,真是个不平凡的月份。天气燥热,故事也格外多。

近日,杭州市工商部门对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的非法传销行为罚款人民币958万。CEO肖尚略通过云集微店官方微信回应称,2015年下半年,云集微店的App销售模式采用了地推模式引起了争议,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这份针对2015年的处罚直到最近才正式下发。

成立两年被罚两次

总部位于杭州的云集微店创立于2015年5月,两年来一路发展迅猛,连续爆发式增长,年度销售额增速超过500%,2017年二季度销售额达19.23亿,同比增速达556%,环比增速达93%。其并于2016年12月获得凯欣资本领投,钟鼎创投跟投的2.28亿元A轮投资。基于关系链的社交电商被视为下一代电商模式,云集微店则被视为社交电商行业的领军者。

据了解,云集微店APP产品于2015年5月正式上线运营,定位于社交电商领域的移动端零售众包平台。要成为“云集微店”店主,须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成为“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60名(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邀请130名),即可成为“导师”,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即可申请成为“合伙人”。

至2016年3月8日,云集微店在全国范围内的店主超过了316,735人,其中缴纳365元平台服务费的店主310,221人,“合伙人”达到167名,“导师”1,805名,平台共收取服务费365×310221=113,230,665元。

杭州市工商部门调查,“店主”只有发展成为“导师”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导师”后,导师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导师”能从365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导师”的上线“合伙人”能拿走70元。监管部门认为部分推广形式与《禁止传销条例》冲突。

事实上,云集微店成立至今已经收到两次行政处罚。第一次是在2016年10月11日,云集微店涉嫌虚假宣传,其在销售 “SWISS MILITARY(瑞士军工)”拉杆旅行箱过程中,介绍该商品品牌及商标时使用了不实夸大的宣传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属于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令云集微店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5万元。这次则是第二次被罚。

模式调整后本质仍为传销?

有研究表明,近年来各类披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外衣的传销组织屡禁不止,微商、数字货币、校园贷、资金盘等成为网络传销“重灾区”,其中不乏云在指尖、摩能国际、博邦商城等类似打着电子商务幌子的几十亿传销大案。

不过,按照肖尚略的说法,2016年2月,在有关部门和法学人士的帮助下,云集微店就对地推中有争议的部分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法律界人士的认同。那么,云集微店调整后的模式究竟怎样?

1.从2017年1月1日起,要成为“云集微店”店主,经已注册店主邀请,须支付398元的注册大礼包费用,相应得到一套“素野”品牌的多肽赋活修护套装。据了解,“素野”是云集微店的自有品牌。该套产品在云集微店上的售价为399元,店主向他人每售卖一单可得119.7元佣金;

2.成为店主后,可邀请其他人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00人(个人直接销售20个,团队销售80个,加起来销售100个大礼包),即可成为“主管”。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培养主管30位,即可申请成为“经理”;

3.店主只有发展成为主管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主管后,主管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主管能从398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50元,主管的上线经理能拿走80元。这在店主群内被称为“培训费”。

云集微店市场总监杨伟认为,云集微店原先“导师”之类的模式已经取消,现在的用户是通过人介绍人来的,不再是自上往下的去推广。但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却表示,尽管云集微店调整后的模式变成了三个层级:经理—主管—店主,但经理还是从下线即主管和店主的缴费计酬,主管从下线店主的缴费中计酬,传销的本质还是差不多。

社交电商的时代

如今的云集微店,不管是否被认定为传销性质,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电商社交化的来临。而它早已不是什么新话题。

在淘宝初期,众多卖家们纷纷在BBS和QQ群里发布消息,为自己的店铺和商品导流,据说早年刘强东也这么做过。而当时BBS和QQ群也可以看成是社交应用的PC版本。如今,各大主流电商平台纷纷拥抱社交化,社交分享、网红达人、内容电商等都可视为电商社交化的表现形式。

放在大环境中而言,消费者行为习惯一直是促进零售商业大发展的关键因素。小米有个指导思想说得好:用户在哪里,就把服务做到哪里。以云集微店为代表的社交电商崛起,只不过因应消费者移动社交的市场结果。

不同于传统电商平台先行的思路,成长于移动电商之上社交电商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其主要流量来源不是依靠广告、搜索等传统方式,而是依赖于社交关系网络而产生。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典型意义上的社交电商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以早期的微店、口袋购物和稍晚一些的萌店为代表的,走的都是微型团购路数。这些入场玩家里,社交电商属性最鲜明的是前端利用微信好友拼团后端精细供应链的拼多多。

如果说微型团购是社交电商可以快速增长的基础,那么当用户不在只是满足拼团这个单一被动选择时,就会有满足新需求类型的企业冒出来做更精细化的事情,此类代表之一便是前面提到的云集微店。

第三类则是以海尔、国美等为代表的企业直销类别。他们都有着深厚线下零售基因,但都希望能借助社交电商锦上添花;既然流量成本越来越高,那不妨把部分广告费换成提成方式来获取流量和成交呢,于是不约而同地启动了微店模式。

数据显示,在未来电商的市场份额中,来自于社交推荐的可能要占到50%的比例,而来于搜索和平台推荐的,可能占据了另外50%。可以想象,这是一个多么大的市场。而事实上,类似网红、直播这样的商业模式的崛起,也都是社交电商的一个分支,这些基于社交软件的电商模式大行其道,粗放发展,也预示着社交电商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