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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军:缉毒英雄深入虎穴(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电  (记者王研)革命烈士、一级英模陈建军,牺牲在缉毒战线时年仅25岁。

  陈建军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人,父亲是一名老公安民警,他从小耳濡目染,立下了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志向。1982年,陈建军成为砚山县公安局缉毒队的一名民警。在参加公安工作的几年间,他先后24次只身深入虎穴,擒获毒品犯罪分子19人,缴获鸦片50余公斤,为打击贩毒犯罪活动作出了突出贡献。

  1987年12月13日,在执行缉毒侦查任务时,陈建军扮成“老板”携带大量现金与贩毒犯罪分子接头。但狡猾的犯罪分子临时改变交易地点,陈建军来不及通知战友。15日,他只身进入“虎穴”与6名贩毒犯罪分子周旋。在人赃俱获时,犯罪分子突然持火药枪开枪拒捕,陈建军在腹部受伤的情况下果断还击,击毙一名罪犯。为保护巨款和缴获的7.5公斤鸦片,他以顽强的毅力同犯罪分子英勇搏斗,又击伤一人,终因寡不敌众,被对方持木棒击中头部后,流血过多,不幸壮烈牺牲。

  陈建军牺牲后,1988年2月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4月云南省政府批准陈建军为革命烈士,同年5月被公安部追授为一级英雄模范。

  受英雄哥哥的影响,上世纪90年代前后,陈建军的二弟陈维国、四弟陈维江警校毕业后,相继进入麻栗坡县公安局成为光荣的人民警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续写着兄长未尽的梦想。陈建军牺牲时女儿陈益琳只有一岁半,多年来,在爷爷奶奶、叔父的抚养下,她勤奋好学,以优异成绩考进了南京农业大学并获得硕士学位。她说:“作为英烈子女,是父亲给了我一生的荣耀,凭自己真才实学立足社会,不给组织添麻烦,才是对父亲最大的慰藉。”

  2016年3月,砚山公安警史馆建立,“英雄楷模”板块让许多民警意识到,英雄就在身边!“禁毒民警非常敬佩英雄陈建军的勇气和胆量,他永远激励着我们!”砚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史泽刚说。


  《 人民日报 》( 2019年11月27日 12 版)

(责编:李枫、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