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对于彰显我们党坚定的制度自信和政治定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政党制度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支柱之一。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则是由该国国情所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这一论断包括了我国的政党制度。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互相勾结,阻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党由于先天的软弱性,不可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辛亥革命后,中国尝试过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形式,都没能找到正确答案。
1921年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建立了广泛的统一战线。在旧中国,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力量异常强大,而革命的力量特别是产业无产阶级的力量比较薄弱。中国共产党只有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组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与此同时,以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为阶级基础形成的各民主党派,其政治主张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要求国家独立,要求政治民主,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这种政治主张符合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使得多党合作有了共同的政治基础。1948年,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热烈响应。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运动取得了历史性伟大胜利,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根据国内阶级状况的深刻变化,我们党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执政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进一步确立。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明确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鲜明特点和优势,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世纪,我们党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和程序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多党合作事业的全面领导,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召开中央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等,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纳入党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新型政党制度”的重大政治论断和理论概括,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发展。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