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手镯鉴定仅八千,原告不满意结果,
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还特别感谢法官?这件“奇怪”的事情近日发生在北京海淀法院。究其原因,原来是法院推出了一项新模式:“联合委托”鉴定。帮助当事人实现“提速降费”。
打官司输赢固然重要,但如果参与过诉讼,就会知道,最令人难以忍受的其实是案件“久拖不决”——特别是案件中需要鉴定评估,那时长有时真令人抓狂。严女士就为此做好了准备。
严女士涉及的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该案中,严女士称被告韩先生撞坏了自己的翡翠手镯,该手镯为朋友赠送,价值不菲,估计在20到25万元左右。但韩先生对这一价值并不认可。
由于严女士无法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双方当事人也无法对手镯材质和手镯价值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只能启动鉴定程序。
按照正常的委托程序,该案应先委托质量检测类机构对手镯的材质进行评价,再委托评估类机构对手镯的价值出具鉴定意见。如此一来,当事人要交纳5000元左右的鉴定费用,最少还要等待将近80多天才能拿到结果。
这个成本,对于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来说实在“划不来”。
怎么能够既提速又减少当事人的成本呢?法官决定打破常规鉴定方式。
在对市高级法院鉴定机构名册进行梳理后,法官根据机构的资质、能力及背景,筛选出符合鉴定条件的两家机构。由于该案涉及到玉器,既要定质又要定价,能否同时进行?
得到对方肯定答复后,法院同时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材质鉴定、北京市京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价格评估。
受委托后,两家鉴定机构仅用了30天就共同出具了鉴定意见书,鉴定费也因此减少了20%。
在鉴定意见书中,鉴定机构对手镯材质及价值同时出具结果:材质为翡翠,受损前价格为8千元,受损后为1百元。
“既然鉴定意见说明了镯子的价格,我也认可。”严女士对于手镯的价值有些失望,但是当她了解到法官为自己的案子所做的努力后,由衷地表示感谢:“总说司法为民,平时也感觉不到,但这次打官司,特别明显感觉到法官是站在咱们的立场上,真情实意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
严女士算了笔账,要不是法官创新了鉴定模式,自己不仅要多跑路,时间上、金钱上付出的也会更多,而从结果上看,很可能得不偿失。“为这样的法官点赞!”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高健、刘兴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