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之纹章if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联合声明
一、应文莱达鲁萨兰国苏丹和国家元首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穆伊扎丁·瓦达乌拉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8年11月18日至20日对文莱进行国事访问。
二、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哈桑纳尔苏丹在亲切友好气氛中举行会谈。双方高度评价中文关系积极发展势头,并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看法。
三、两国元首重申,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文莱达鲁萨兰国1991年谅解备忘录、1999年和2004年联合公报、2005年联合新闻公报以及2013年4月和10月联合声明确立的原则和精神为指导,通过各领域合作进一步加强两国关系。
四、文莱祝贺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伟大成就,祝愿中国不断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胜利迈进。中方重申将坚定支持文莱实现国家发展目标,祝愿文莱在哈桑纳尔苏丹领导下顺利实现“2035宏愿”。
五、两国元首重申,将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习近平主席赞赏文方长期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和平统一大业。
六、两国元首回顾了中文关系发展历程,一致认为两国关系自建交以来快速发展,对中文战略合作关系建立5年来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予以充分肯定,一致决定将两国关系提升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引领中文关系迈上更高台阶。
七、双方一致认为应继续保持两国高层密切交往,加强战略伙伴关系,并就地区国际问题保持沟通。用好两国各层级合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领域合作。
八、双方欢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间联合指导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建立部级磋商机制,进一步促进和鼓励双方包括海上、经济、商业、科技、贸易、投资以及能源在内的各领域合作交流。
九、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国发展战略对接。中方愿进一步支持文莱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文经济多元化进程提供助力。文方将继续支持并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合作。双方将密切合作,落实好两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及此次签署的相关合作规划。
十、两国元首同意进一步深化经贸投资合作,落实好双方签署的加强基础设施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推动恒逸文莱大摩拉岛石化项目合作安全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广西—文莱经济走廊”建设,加强在农业、清真食品、水产养殖等领域的交流与技术合作。文莱致力于打造健康可持续经济,欢迎来自中国的直接投资。双方鼓励两国商界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开展更多合作。中方愿同文方分享在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发展经验。
十一、双方对两国能源合作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同意将继续支持两国有关企业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原则,按照2013年4月5日两国联合声明第十段所述及国际法原则,在海上油气资源领域开展合作。
十二、两国元首积极评价法律司法、教育、文化、宗教、旅游、卫生、体育、青年等领域合作成果,强调进一步扩大双方人员往来、增进两国人民间相互了解与友谊的重要性。双方支持两国航空企业开通更多直航航班。文方感谢中方继续向文莱教育机构派遣志愿者。
十三、双方欢迎南京市与斯里巴加湾市续签友好城市协议。
十四、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防务安全合作,共同落实好两国防务合作谅解备忘录。
十五、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执法安全合作,探讨签署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的可能。
十六、两国领导人积极评价中国—东盟关系发展,祝贺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和中国—东盟创新年,欢迎2018年11月举行的第21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通过《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
十七、文方欢迎中方继续支持东盟在不断演变的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积极参与东盟主导的东盟与中日韩、东亚峰会和东盟地区论坛等机制并做出积极贡献。双方支持进一步推进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争取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双方重申继续加强中国同东盟之间的合作,造福地区人民。
十八、中方重申愿进一步提升与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支持文莱发挥次区域枢纽作用。文方欢迎并支持中方提升与东盟东部增长区合作。
十九、双方欢迎中国和东盟国家加强南海合作。重申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安全,强调有关各方应继续保持克制,增进互信。双方强调,应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根据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公认的国际法原则,通过和平对话和协商解决领土和管辖权争议。双方将同其他东盟国家一道,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争取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