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巡视员徐晓东:中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大幅提升,明年更多“实招”可期
徐晓东在第十八届中国经济论坛上主持“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发展”分论坛
“放管服”改革促进了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但距离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中的堵点、难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优化营商环境依然任重道远。12月22日,由人民日报社指导、《中国经济周刊》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经济论坛在人民日报社举行。在主题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分论坛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巡视员徐晓东发表了上述观点。
“放管服”改革促进了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但距离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
从2014年开始的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内容之一的“放管服”改革,极大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了我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国各类市场主体达1.2亿,其中企业3809万,个体工商户8162万,农专社220万。2019年中国日均新设企业2万户,每千人拥有企业27.3户。我国营商环境的世界排名也从2014年的96位、2016年的78位、2018年的46位,上升为今年的31位。
虽然“放管服”改革以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巨大成绩,但是距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31位的排名距离世界最好营商环境仍有差距,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位置还不相适应;二是我国不同地区的营商环境仍不够平衡,31位的排名是取自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的数据;三是评价的分项得分上升不够平衡,开办企业排名等已经居前,但还有的指标排在100名之后。特别要注意的是,世界银行评价营商环境的指标并不是营商环境的全部,我们在对标世行的同时,还要注意营商环境的综合性。徐晓东说,如果要想进一步优化当地的营商环境,真正使一个地方具有招商引资的强大的吸引力,还要想很多办法。一方面是要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另一方面是要注意当地营商环境的综合配套。如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已经把产业政策、公共服务、人才政策等,都纳入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中来。如对人才引进的资金鼓励措施、住房和子女入学的保障措施等,这些在世界银行的评价指标里面没有,但这当然也是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即将实施,更多“实招”可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转变政府职能,将近年来“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意义重大。
《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红利将加速释放。《条例》相关配套措施正在加紧完善,地方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正紧锣密鼓地制定,在持续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上,更多“实招”落地可期。
“我对比了一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与最后颁布的《条例》正文之间的差别,比如说增加了若干条。这说明这部国务院行政法规非常重要也涉及面非常广。”徐晓东说。“《条例》一方面是对各级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责任的规定,作为国务院行政法规,使各级政府部门在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仅是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而是贯彻执行行政法规;另一方面是面向广大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的承诺,市场主体可以依据这部行政法规,要求政府部门做好相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尽到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所以,《条例》对于我国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对于中国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徐晓东分析道。
徐晓东在分论坛现场说,目前各地对营商环境越来越重视,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对当地营商环境的营造采取了很多有力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绩尤为珍视。还有的地方开展营商环境的自我评价,找出问题精准施策。这些都说明大家对优化营商环境越来越重视,认识也越来越深刻。徐晓东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中国经济应对世界复杂局面,克服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希望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为营造中国更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国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徐晓东说。
2019年第24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责编:杨曦、庄红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