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财经 2019-12-06 13:23 的文章

年终福利: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方案

说到纳税筹划,很多老板或高收入者会觉得非常的难,实际上每一项纳税筹划,只要稍微思考一下,便可以找到一定的方法,当然也一定是合理合规的。

高收入人群取得收入的来源和种类不一样,不仅仅是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最高45%的税率也的确令人捉急。我们都知道,个人所得税从分类上来说,主要分为6大模块 :工资、薪金所得(3%-45%的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5%-35%的税率);劳务报酬所得(20%-40%的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20%税率等等)。每种所得的计税基数各有不同。

那么高收入人群怎么样合理筹划而能合理避税呢?

方法一:多缴纳公积金

我国收个税的方法是缴纳五险一金后再来缴税,如果你扣除五险一金不足年收入12万也就够不上加税资格了。现在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职工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所以你可以增加公积金的缴费比例,到时候取出来就好了。但是现在公积金的缴存是有上限的,每个城市都有各自的规定,比如北京公积金管理办公布的缴存上限是5102元

方法二:选择避税理财产品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很多新推出的理财产品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比如投资基金、国债、保险、教育储蓄等。虽然这些投资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是风险自担。

方法三:利用暂时免征税收优惠或时间差避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价收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均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目前对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中较少的几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或者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买高卖获得差价收入,间接实现避税。但因为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金融人员,不具备专业知识,所以采用此种方式时需向行家里手请教,适时学习相关知识,谨慎行事。

方法四: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一定的照顾,便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高收入人群可以运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在当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我区工业园区为例,园区对注册企业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50%扶持;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50%给予扶持;通过入驻园区,企业节税比例可达50%以上。个人独资企业(营改增)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个税税率为0.9%;总税负最高4%。


案例分析:

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李某,年薪360万元,换算成月薪30万如果按照工资所得计算个税,

那么应交个税:300000*45%-13505=12.15万元年应交个税:121495*12=145.79万元;

那么,如果你改变和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是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关系,而是给李某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以公司的名义和原有的公司进行合作,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时核定个税税率为0.9%,


那么需要缴费:

增值税税金:360/(1+3%)*3%=10.49万元

应交地方附加税金:10.49*(7%+3%+2%)/2=0.63万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360/(1+3%)*0.9%=3.15万元

合计税金:

10.49+0.63+3.15=14.27万元

节税120余万元,林林总总加起来还没之前的零头多!

方法五:利用年终奖避税

税法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去的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各种奖金,比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现金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5]9号文优惠政策规定,纳税人可以以牺牲一部分奖金为代价,要求单位发放年终奖金,实现避税。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节约成本方面作用非常明显。企业或高收入者运用好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节约了税负,还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与经济活力及个人收入。各股东、高管和财务人员都应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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