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不良资产“转正”这家银行被骗3000万
11月7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中,有一则有关骗贷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显示,郴州市圣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简称圣沅公司)法人代表何某骗取湖南省桂阳农商银行贷款3370万元获刑。
提高押品估值,置换担保贷款
事情发生在2014年下半年,当时何某在桂阳农商银行的1500万元担保贷款到期,其向桂阳农商行提出,将位于湖南省郴州市的一处商业房产作为抵押品,以抵押贷款的形式置换担保贷款。
这处房产本属于陈某,2014年12月,何某以1848万元的价格购买此处房产,签订买卖合同后以200万预付款的形式,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用于抵押贷款,并约定好于贷款审批下发后9日内将购房款全部支付给陈某。
然而,该处房产公允价值只有2000万元左右,为了在桂阳农商银行取得高额贷款,何某委托郴州市某房地产估价公司对陈某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并要求提高评估价格。在陈某的要求下,该评估公司将此处房产估价为5552.12万元,何某以此价格在桂阳农商银行申请并取得了2000万元贷款和1370万元票据承兑。
这笔贷款最终分别以两名其他自然人和一家公司的名义与桂阳农商银行签订,判决书披露该笔款项一部分用来付购房款,另一部分偿还了何某的个人债务。
判决书显示,当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部分去看过抵押物的桂阳农商银行员工都认为抵押物与评估价值不符,而且有农商银行员工表示知道何某贷款的一部分是用来还清自己的私人债务,用途与签订的贷款合同用途并不相符。
超额放贷背后的故事
为什么还能将此笔贷款通过审批呢?时任桂阳农商银行员工给了我们答案。
主要原因是出于化解不良贷款的需要,时任桂阳农商银行主任表示,由于圣沅公司对于前述1500万元贷款均未归还,出于化解风险需要,其向桂阳农商银行审贷会提出建议,把原来到期的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尽量用抵押贷款的形式进行置换。
其次桂阳农商银行员工表示,当时看抵押物时,知道评估成5000多万是虚高了,但大家都知道何某与主任关系好,且可以把不良资产转据成正常资产,审贷会成员就同意了。
判决书显示,2015年9月,何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该项骗取贷款事宜,截至法院审理,该笔贷款何某未归还,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
2018年,何某因该案被逮捕,其家属找到桂阳农商银行,表示愿意配合该行清收贷款,该行同意谅解何某,并于11月26日出具谅解书请求不追究何某刑事责任。
2019年9月27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何清提供虚假的房产评估文件和矿粉买卖合同等文件,取得银行贷款2000万元、骗取银行票据承兑1370万元,至今均没有偿还,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判决后何某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但该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审理事实清楚,并于2019年11月1日驳回何某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源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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