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促消费20条 部分地区探索放宽或取消汽车限
为激发国内消费潜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流通消费领域仍面临一些瓶颈和短板,特别是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有待加强,商品和生活服务有效供给不足,消费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城乡消费潜力尚需挖掘。
在此背景下,《意见》从创新流通发展、培育消费热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以及优化市场流通环境等五方面,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进一步扩大消费,一方面要解决困扰消费的难点、痛点,流通行业就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不仅要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培育流通的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还要为流通企业创造良好市场营商环境;另一方面,还要紧抓能吸引并刺激消费的行业和领域,比如汽车领域以及夜间经济。
《意见》明确,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活跃夜间商业和假日消费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投入,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完善夜间交通、安全、环境等配套措施,提高夜间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目前城市限购限迁等政策是制约汽车消费的主要问题,同时,夜间经济发展也受制于消费场景较少、配套设施不足等原因。”在吴琦看来,这都是当前扩大消费亟待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包括山西省、河南省、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已先后出台相应的促消费政策。如山西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2年)》提出,在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体育、家政、教育培训六大领域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广州市发布的《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则重点聚焦服务消费领域;北京市《关于进一步繁荣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措施》提出,到2021年年底,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京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满足消费需求。
稍早前,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从9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政策措施。
“从目前来看,我国经济在扩大内需上仍具有巨大前景。”吴琦认为,未来,挖掘居民消费潜力的着力点除了会进一步下沉至县域农村外,还包括消费模式的创新以及大力发展新型消费。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张海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来看,对于大城市居民来说,未来消费潜力空间比较大的是教育、文化、旅游等软消费;对中小城市居民来说,则集中在中高档消费品的普及和提升,以及文旅等软消费的进一步下沉;对农村居民来说,则是生活方式城镇化带来的“补短板”式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