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家IPO主动撤回落定 利元亨止步原因不明
在利元亨提交撤回注册申请文件22天后,10月16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披露,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利元亨发行注册程序。
在此之前的9月24日,利元亨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曾提交了《利元亨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民生证券关于撤回利元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上述“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显示,交易所或者证监会终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的情形中,包括了“发行人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这一项。
对于选择撤回申请的原因,利元亨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关于IPO事宜,以证监会发布的消息为准”。利元亨还补充,公司立志做强做精中国自动化,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工厂整体智能化成套装备解决方案提供商,未来仍会朝此目标前行。
在本次被终止发行注册程序之前,证监会官网披露的注册企业基本情况表中(截至10月12日),利元亨的注册状态为“进一步问询中”,备注栏则显示为“中止审查(待更新财报)”;在该表中,同样备注为“中止审查(待更新财报)”的还有世纪空间。
据了解,利元亨主要从事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锂电池、汽车零部件、精密电子、安防等行业提供高端装备和工厂自动化解决方案,已与新能源科技、宁德时代、比亚迪等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该公司是今年3月22日的首批9家科创板受理企业之一,之后经历了三轮问询,共被问及82个问题,并于6月25日过会。
彼时,科创板上市委对其提出的问询主要内容为:1.需要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具备契合客户需求的方案设计和高精度控制系统及复杂软件的开发能力,是实现产品先进性的主要原因。根据该等表述,发行人披露的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是否准确;2.发行人技术是否具有通用性和可延展性,未能进入其他消费电池行业龙头的原因;3.发行人的客户集中度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对新能源科技是否存在重大依赖;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显著低于净利润水平,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来是否具有改善这一状况的具体举措及可行性等。
在利元亨之前,恒安嘉新是首家止步于注册环节的科创板申报企业,与利元亨主动撤回注册申请文件不同的是,恒安嘉新是首例被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申报企业。
对于被否原因,证监会曾指出,恒安嘉新于2018年12月28日、12月29日签订、当年签署验收报告的4个重大合同,金额15859.76万元,2018年底均未回款、且未开具发票,公司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在2018年。2019年,恒安嘉新以谨慎性为由,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4个合同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相应调减2018年主营收入13682.84万元,调减净利润7827.17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由调整前的8732.99万元变为调整后的905.82万元,调减金额占扣非前归母净利润的89.63%。
证监会认为,恒安嘉新将该会计差错更正认定为特殊会计处理事项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恒安嘉新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此前,在上交所对恒安嘉新的四轮审核问询中,这4个合同的收入确认也都是问询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