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财经 2018-11-24 11:11 的文章

攻略违建不得使用北京市政公用服务阻挠执法可拘10日

人民网北京11月22日电 (朱江)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今后,违法建设将不得使用水、电、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妨碍、阻挠违建查处的可被拘留。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殷勇介绍,去年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是北京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有必要依照新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订。草案修订在制度设计时充分体现了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及党中央、国务院的批复精神,重点解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固化了北京市营商环境改善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殷勇强调,为提高总规和各级各类规划实施的科学性,条例修订草案拟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每年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体检,每五年进行全面评估,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形成体检、评估报告,并将体检、评估报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

殷勇指出,此外,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修改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向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今后,违法建设将不得享用市政公用服务。条例草案拟规定,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办理水、电、气、热、通讯等服务手续时,应查验规划许可证件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对无合法手续的,不得提供相应服务。违规提供服务的,追究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已办理相关服务手续或提供服务的,应及时予以纠正。以违建为经营场所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执照。

此外,将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实施信用惩戒。执法机关应将违建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北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可依规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今后,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将可依照妨碍公务进行处罚。条例草案拟规定,执法机关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当事人拒绝、妨碍、阻挠执法部门进入现场,闯入、强行进入或破坏已查封的现场的,公安机关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任何个人隐藏、转移、变卖或损毁查封、扣押的财务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执法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责编:朱江、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