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绿色华润 实现和谐发展
前几天,北京遭遇了严重的雾霾天,紧接着又刮起了沙尘暴,微信上有人调侃“世界很大,我想去外面看看。推门,看不见路啊。”这固然是一句戏言, 但确实也反映了中国环境污染问题的现状。 今天,我们的经济发展了,城市进步了,生活水平提高了,生存环境却亮起了“红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工业化发展、城镇化建设得以快速推进,但同时也为环境和资源的“损耗”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眼下,中国社会的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实现群体和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望越来越迫切。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加快生态文明的建设,既是民心所向,也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这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而企业必然是其中一支特殊而又不可替代的力量。
在去年“七一”的古田会议上,我提到了“社会机体论”,意思是:企业是一个社会有机体,应有自己的价值追求,利润只是其价值追求过程中的结果,企业不仅要关注利润,也要关注社会综合价值,要有自己的“魂”。这与强调“企业本质是一部赚钱的机器,利润最大化是其唯一目的”的企业机器论是完全不同的。对于企业而言,追求利润固然是发展的第一要务,但是作为社会资源的摄取者和消耗者,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效益也应是其“天然”职责。这就要求企业不仅关注生产经营,还要关注社会大众,关注生态环境。像华润这样的央企排头兵,更应该率先垂范,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打造低碳华润、绿色华润,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华润的业务多元化,环保治污在这些业务中涉及面宽、关联环节多,工作较为复杂。我们的电力、水泥等业务都属于高能耗产业,医药、啤酒、微电子等业务也有废弃物排放的生产需求。过去,我们一边强抓生产经营,一边力推绿色发展,通过深化节能减排工作、改变生产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也做出了一些亮点。比如,水泥的荒山复绿工程、城市垃圾的煅烧处理,置地的“绿色”建筑开发、五丰行的有机农产品种养殖……为此,我们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这几年,华润先后获得“十二五”绿色环保中央企业称号、“香港绿色企业大奖”——“优越环保管理奖 · 金奖”。这些荣誉对华润的环保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但是我们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果,华润在环保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生态工业的新时代要求相比,和公众对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相比,和企业自身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追求绿色成长的路上,我们还需要继续摸索和实践,任重道远。
认清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首先要摆正几个关系:
一是业绩导向和生态建设的关系:究竟要经济还是要环境?不是一道非一即二的单选题。赚钱不是评价业绩的唯一标准,好的业绩还应体现出生意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今天,我们漠视环境污染问题,就是对企业未来健康发展的透支和伤害,最终会在竞争中被市场和客户所抛弃,业绩更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必须恪守“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企业发展,不以牺牲环境的长远利益换取企业的短期效益”的环保理念,努力寻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有效结合点,实现科学增长。
二是法律底线与商业伦理道德的关系。保护生态环境是企业遵章守法的一种必然行为,也应当成为企业遵循商业伦理道德的一种自觉行为。作为央企,华润在履行环境责任方面,仅仅守住法律底线是不够的,我们要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做一家有道德操守的企业,不钻法律法规的空子,不走灰色地带,不做形式合法、实质有违商业道德的事。比如,有脱硫设施却不用,形同虚设;环保工程只做示范作用,不做推广应用……这些看似“环保”的行为,其背后暴露的却是对生态环境的轻视,我们不允许这种“阳奉阴违”的情况在华润发生。华润的所有业务板块不仅要有守法合规的意识,还应该有崇高的价值追求,要体现身为央企的责任担当,成为受人尊重的企业。
三是事后治理与事前预防的关系。央企的特殊身份决定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的特别关注和较高要求,因此出现负面舆情的概率也比较高。对于来自外界的质疑和批评,我们要辩证地看,既不能全盘否定成绩,也不能逃避责任。要将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为我们改善工作、提升管理能力的一种动力。做好环保工作,重在事前预防,不能靠事后“捂”和“撤”减少负面影响。事后处理始终治标不治本,并且治理的成本远远高于事先投入的成本,得不偿失,既损害了企业的形象,也不符合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要求。防治的关键还是要把环保的理念和设计预设性地融入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从源头上遏制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层层设防,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