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3月2日,记者从上海市商务委获悉,本周首批135家美容美发门店复工。复工前,上海市商务委指导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制订了“复工复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明确复工复产必须满足的条件及疫情期间的营业要求,对符合“工作指引”的相关企业积极推动复工复产。部分指引摘要如下:各经营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门店为单位,成立疫情应对小组。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疫情期间可视情况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并取得理解。美发服务场所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且空气流通,美发服务座椅9平方米1个,以此类推。顾客实行入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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