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2020年1月2日起,人民网推出《中国之治》栏目,围绕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重维度,聚焦“中国之治”,解析发展背后的“中国密码”。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指出。如何充分发挥中国之治的优势、科学依法防疫治疫,让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中国之治》栏目本期邀请四位法学专家,共同探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精准发力,夯实战“疫”法治保障。

本期对话嘉宾: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李大进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杨小军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 莫纪宏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教授 高长见

人民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您觉得应当如何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规范疫情防控工作,如何做到依法防疫?

李大进:严格执法既不应滥权、越权,也不能缺位

在立法方面,我认为非常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反思现存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应对突发卫生事件上,存在什么短板,有什么问题等,这是现在和今后依法防疫的重要顶层设计。

在执法方面,应当注重依法治“疫”,做到严格执法,既不滥权、越权,但也不能缺位。

在司法方面,目前从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这些方面有一定举措,同时应当注意,司法应是最后一道防线,应当考虑如何在疫情结束后,通过司法手段保护国家经济秩序的恢复、回升、稳定等。

在守法方面,人人都要树立守法意识,都要有守法理念,让行为规范与法律相互衔接。

杨小军:加强协同防控,谨防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地方本位主义”

打赢防疫“阻击战”,无论是从立法、执法,还是在司法、守法上,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发力,凝聚全民战疫力量,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立法方面,我国法律体系中相关规定已经较为完善,而且疫情发生后,全国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政府又陆续出台一系列法律规定,基本能满足疫情防控的工作需要。同时也建议相关单位做好法律解释、法制宣传工作,及时跟进热点争议事件,防止出现立法漏洞。

在执法方面,行政机关要将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过去一段时间以来,行政机关采取的各项措施于法有据、疫情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流行病学调查合法合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接下来,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依规科学防控,分类有序推动复工复产;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辖区管理漏洞;要继续采取积极有效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协同防控,谨防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地方本位主义”。

在司法层面,司法机关要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因防控工作发生的法律纠纷;要依法严惩严重干扰和破坏防疫工作和活动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在守法方面,要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多部门联动普法,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引导公民自觉守法战“疫”。

莫纪宏:把依法防疫的措施与疫情防控的秩序和实际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疫情发生以来,总书记在多次在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指示批示、调研指导工作中强调要依法防疫治疫,这些重要讲话为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但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用法治力量,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