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下架涉野生动物交易信息……联防联控发布会回应热点问题
2月2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33例,新增死亡病例29例(湖北26例,北京、黑龙江、河南各1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750例。
截至2月26日24时,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2495例,累计死亡病例274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8497例。
今天(2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
农业部:已起草制订《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
Q:
《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进展如何,农业部有什么相关安排?
A: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 韩旭:《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其实就是规定哪些动物属于畜禽,而不是陆生的野生动物,也就是说哪些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繁育、利用、经营、运输属于畜牧业的生产。我们所指的畜禽主要是指人类为满足肉、蛋、乳、毛皮等需要,经过长期劳动驯化的各种动物,其和野生动物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有四点,一是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的应用,二是其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了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三是已经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四是符合国际的惯例。从2006年以来,我部就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的调查,现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资源的家底,编撰完成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起草制订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前我们正按照人大决定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
Q:
请问这次野生动物保护法除了珍稀动物,一般的野生动物的销售经营是不是也要禁止和取缔?
A: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 梁艾福: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之前侧重点放在了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上,现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通过的公告,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不管它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公安部:将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Q:
公安机关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方面有什么新的措施?
A: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柳学军:近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明确规定对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要加重处罚,并对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做出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我国确立了更为严格的野生动物法律政策,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为抓好《决定》和有关法律的贯彻执行,目前,公安部正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并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国家林草局:全国收缴39000多只野生动物
Q: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对野生动物实施最严厉的管控措施,体现在哪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A:
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维胜: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林草局实施了最为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系列措施。截止到2月26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66000多人次,出动车辆97800多次,清理整治市场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35万多处,检查人工繁育场所153000多处,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690起,收缴非法工具2919件,收缴野生动物39000多只,收缴封存的野生动物制品1080多公斤。
公安部:疫情发生以来收缴野生动物8.8万头
Q:
近日央视连续报道四川、云南、湖南等地破获多起猎杀野生动物案件,在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此类案件为何还是有发生?
A: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 柳学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公安部及时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现已立案侦办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776起,查处行政案件1804起,打击处理2556人,收缴野生动物8.8万头(只),联合有关部门清理检查集贸市场、餐饮等场所29.3万处。通过集中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侦案件大多数是过去发生的,新发案件已明显减少。对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市场监管总局:全国12315平台共核查涉及野生动物交易的举报341件
Q:
如果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或者线索,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向什么样的机构进行举报?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