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驻港领馆雇男子长期医院盗窃员半月3次嫖娼
原标题:英驻港领馆雇员半月3次嫖娼,视频在此!还矫情?
沉默了3个月后,曾因嫖娼被抓的英国驻香港总领馆雇员郑文杰日前接受BBC采访,自称8月被深圳警方拘留后遭到了所谓的“酷刑虐待”。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今天下午,深圳警方回应,郑文杰半月内3次嫖娼,因觉丢脸选择不通知家人,并发布了相关监控视频。
视频显示,郑文杰分别于7月23日、7月31日、8月8日三次进入某会所。此外,他自称因嫖娼被抓这件事很丢脸,不愿意通知家属。
郑文杰表示,感到很羞愧、很丢脸,没脸回去见女朋友及家人。
事实上,面对BBC的镜头,郑文杰也不敢否认自己曾嫖娼。当时,主持人直接地问道:“你是否曾嫖过娼?是否曾在深圳或此前任何场合嫖娼?”
对此,郑文杰不敢正面回答,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我不想把关注点放在我是否嫖娼上,因为这正是他们想要的。”
可笑的是,他还对着镜头向爱人和家人表起了忠心:“我只想在这里明确说,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我珍惜和爱的人的事情,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他们的事情。”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郑文杰在自己的脸书主页上发了一篇英文声明,自称8月8日赴深圳,工作结束之后做了一个“按摩”来放松一下(I got a massage for relaxation after work hours)。
11月21日下午,@人民日报微博报道,就英方声称郑文杰“遭酷刑”等不公正对待问题,深圳警方表示,郑文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被警方处行政拘留15日,其对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深圳警方表示,郑文杰半月内3次嫖娼,因觉丢脸选择不通知家人,并发布了相关监控视频。
深圳警方发布的视频
在郑文杰自称受到“虐待”之后,英国外交大臣拉布称,英方召见了中国驻英大使,对郑在被拘押期间所遭受的“酷刑”感到震惊,要求中国政府对此展开调查和问责。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耿爽表示,这起案件不是外交问题。
“至于英方召见中国驻英国大使,我目前还不掌握有关情况。但我想英方向中国驻英大使提出交涉、表达关切是不会被接受的。中国驻英大使反而会向英方提出交涉,对英方近来在涉港问题上的一系列错误言行表达我们的强烈愤慨和坚决反对。”耿爽说。
据中国驻英国大使馆消息,11月19日,刘晓明大使会见英国首席大臣兼外交大臣拉布。刘大使对英国政府近期在香港问题上多次发表错误言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刘大使指出,当前香港事态的实质绝不是一些西方政客和西方媒体所标榜的所谓“民主自由”问题,而是极端暴力违法分子严重践踏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是赤裸裸的极端暴力犯罪活动。
刘大使要求英方认清形势,立即停止任何纵容极端暴力犯罪活动的言行,立即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在会见中,拉布提及郑文杰案。刘大使表示,今年8月,郑文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深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郑文杰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各项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
最后,我们来捋一捋郑文杰时间的时间线,这有助于看清楚事情的本来面貌。
8月8日,郑文杰来到深圳。
8月9日,郑文杰被深圳警方行政拘留。
8月10日,郑文杰的女友及家属开始炒作所谓失踪事件。
8月20日,外交部记者会上,有记者询问郑文杰的信息,发言人耿爽表示不掌握相关情况。
8月21日,外交部记者会上,耿爽指出,有关郑文杰的问题并不是一个外交问题,他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深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8月22日,环球时报报道,8月9日,香港居民郑文杰(男,28岁,英文名:Simon Cheng)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被罗湖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发后,根据郑文杰本人的请求,警方依法对其违法行为未予通报其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涉及的是卖淫嫖娼。该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8月24日,深圳罗湖公安通报:英国驻香港总领馆雇员郑文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深圳罗湖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8月24日其行政拘留期满,已如期释放。
行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了郑文杰的各项合法权益。郑文杰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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