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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傍名牌:对恶意注册增加处

新京报快讯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消息,11月25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请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法律制度层面采取了哪些举措规制这些行为呢?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在市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行为。为了规制这些行为,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今年4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进行了修改,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规制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等行为。其中,对恶意注册,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同时商标审查注册全过程,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也是商标异议、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事由;同时,对恶意注册行为本身也增加了行政处罚措施。刚也提到,修改条款已于11月1日起施行。

为配合本次《商标法》落地和有效操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起草了部门规章《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已经由市场监管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规定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申请商标注册和从事商标代理的细化要求;二是规定了判断“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可以综合考虑的因素;三是明确在商标审查审理的全流程中,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规制;四是细化了对恶意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处罚措施,比如说,罚款的数额。同时规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并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为申请人直接申请注册商标提供便利化服务。规章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对商标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及时分析、及时解决。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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