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县委书记,同日被双开
今天上午,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永清县委原书记邢华金、涞水县委原书记王义民、晋州市委原书记陈慧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4个月前,他们同日被宣布落马,均涉嫌受贿罪,目前已被批准逮捕。
2019年10月18日,上述3名县(市)委书记,同时落马。昨天,最高检发布消息称,因涉嫌受贿罪,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3人作出逮捕决定。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2011年起,王义民就出任涞水县委书记一职务,至今未曾发生变动。因为违法用地,其曾两次被处分。
2016年7月,国土部公布挂牌督办的6起案件。其中,涞水县委县政府以建设京涞产业新城名义,未经批准,于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违法征收2061.84亩土地。
最终,因违法批准征地,王义民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了涞水县西部太行山区“一个别墅项目独享2000亩生态大湖”的情况。河北省委办、省府办通报证实,该项目的确是违法违规项目。
因长期失察失管、未进行有效制止和查处,王义民被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天上午,河北纪委监委通报称:王义民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王义民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与王义民一样,晋州市委原书记陈慧明也长期担任“一把手”。这名毕业于清华大学的干部曾任晋州市长,早在2013年就升任市委书记。
今天上午,河北纪委监委通报称,陈慧明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长期借用服务对象房产车辆;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审批监管、房地产开发、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陈慧明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与王义民、陈慧明略有差别的是,邢华金曾任廊坊市政府副秘书长,2017年初外调永清担任县委书记。
今天上午,河北纪委监委通报称,邢华金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私营企业车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安置、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规向私营企业摊派费用;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邢华金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