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日”“6月6日”等多个吉祥日正值法定公休日,针对民众希望在此时间进行结婚登记一事,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今日表示,婚姻幸福与否,与登记日期是否为“吉祥日”、“好日子”无关,希望广大公众和结婚登记申请人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不必要扎堆在一些特殊日期进行登记。
资料图:2016年农历“七夕”,许多情侣一大早就在民政局门前排起长队,等待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领取结婚证。
民政部19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有人说2020年2月2日是“千年一遇的对称日”,还有6月6日、8月8日、12月12日等都是好日子,希望能够进行婚姻登记,但这些天又是法定公休日,民政部对此是什么态度?
王金华回应称,婚姻是人生大事,希望选一个特别的日子进行婚姻登记,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期待,完全可以理解。媒体、网民反映的“对称日”、“吉祥日”等,代表了一种美好意愿。
“但婚姻幸福与否,与登记日期是否为‘吉祥日’、‘好日子’无关,只要两人感情牢固、琴瑟和鸣、相濡以沫,每天都是好日子,每天都是唯一的,每天都值得纪念。希望广大公众和结婚登记申请人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不必要扎堆在一些特殊日期进行登记。”王金华说。
王金华指出,考虑到2月2日是国家法定公休日,各地区的办公条件、系统管理及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全国不宜硬性规定。
王金华称,“我们注意到,一些地方已经表示将在2月2日这一天照常办公,开放登记,为大家提供婚姻登记服务。我们要为这些地方点赞。他们放弃休息日,加班加点为大家办理婚姻登记服务,用婚姻登记机关的辛苦指数换来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满意指数,以及党和政府的民生指数。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要及时关注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发布的信息,按要求前往办理。”
“为了防止出现登记扎堆、排队拥挤的情况,我们建议开放登记的地方实行网上或电话预约服务,并告知当事人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错峰登记,同时也要按照规定落实好人员调休和加班补贴等事宜。对于在有关休息日不为大家提供婚姻登记服务的,也希望公众理解和谅解。”王金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