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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严重 香港“屠龙小队”成员出庭应讯
图源:香港大公网
海外网1月19日电 香港“屠龙小队”一名成员被控有一项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昨日(18日)被押解到香港沙田法院提堂。据悉,被告面临的控罪非常严重,一经罪成,最高可判监14年。被告在应讯时表示“明白控罪”,在看到女亲友向他挥手时不禁当场掩面哭泣。
据香港“大公网”报道,17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广源邨一单位检获一支手枪及92发子弹,并拘捕一名居住在该单位的27岁维修技工。香港警方消息人士指,基本可以确信其是“屠龙小队”成员。
该名涉案技工被控有一项无牌管有枪械或弹药罪,昨日(18日)被押解到香港沙田法院提堂,被告当天身穿军绿色外衣。报道称,该名维修技工在被捕后招认管有手枪及子弹,并供称有其他人在逃。在犯人栏应讯时,被告频频望向公众席,在看到有女亲友向他挥手时,不禁当场掩面哭泣。
据港媒报道,控方表示,因本案还牵涉其他人,同时亦需安排检验涉案手枪及大量子弹,希望再给一段时间进行调查,最后,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将案件押后至5月8日再讯。
辩方提出想为被告担保,准其保释,遭裁判官拒绝,裁判官指出,考虑本案一经定罪后的刑罚及仍有其他人在逃,认为被告“有机会弃保潜逃”,故驳回保释申请。被告提出,希望裁判官于本月24日即大年三十能复核其保释申请。
据香港警方日前交代案情指,去年(2019年)12月,香港警方侦破一起枪械及爆炸品案件,相信有枪械是从国外邮寄到港再行装嵌,其后顺藤摸瓜拘捕了本案被告,并在其寓所内搜出一支P80型号半自动手枪和92发子弹,其中47发子弹分别已装上七个弹匣夹中,随时可发射。报道称,本案被告面对的控罪非常严重,一经罪成,最高可判监14年。(海外网 张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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