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0-01-13 12:12 的文章

北京今年增设AED 人大代表建议奖励施救行为

“AED在我国的普及主要存在三个现实问题,一是AED配置不足、二是急救知识普及度不高、三是施救者权益缺乏法律保护。”

新京报讯(记者 戴轩 吴娇颖)AED又被称作“救命神器”,是一种能够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简易设备。去年,协和医生在东单用AED抢救市民的事件被点赞,但也暴露出地铁站缺乏AED的情况。今年北京市两会上,两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推动布设AED、加大急救培训力度。记者从卫生部门获悉,北京今年将增加公共场所AED数量,地铁站均要安装AED。

北京今年增设AED 人大代表建议奖励施救行为市人大代表熊辉、孟令悦接受新京报视频采访,就院前急救建言献策。 摄/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AED将与急救调度系统联动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昨日(1月12日)开幕。今年,院前急救问题被不少代表委员所关注,市人大代表孟令悦建议,通过立法推动AED的规范化布设,通过奖励机制鼓励更多人参与施救。市人大代表、北大医院医院急诊科副主任熊辉提出,应该加大心肺复苏与“好人法”的普及,让公众知道怎么救、并敢于施救。

AED是一种简单、易于操作的急救设备,能够自动分析特定心律失常,通过电击除颤,抢救心脏骤停的患者,是非医务人员也能使用的“救命神器”。去年,北京地铁2号线一名男性乘客心脏病突发,虽然有地铁工作人员、急救人员参与抢救,仍未能救回,而记者没有在地铁站内找到AED。

去年上半年,新京报记者探访北京地铁、繁华商圈、体育馆、景点、高校共25个人流密集场所,发现仅9个场所配备有AED,其中地铁站均未发现安装AED,且市民对AED的知晓率也十分低。

北京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北京今年将发力推进AED的普及。

“相关条例中有提出公共场所要配备急救设备设施,但是一直以来,没有解决谁来配的问题。”他坦诚。

这一模糊地带将得到确认。记者了解到,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公共交通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工作推进会,试图加快解决火车站、地铁站、交通枢纽等公共交通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急救设施设备配置问题。北京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红十字会、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

“我们研究逐步增加AED。由各个单位负责配置,多大面积配多少台,也会有具体规定。”该负责人称,将来,每个地铁站均要设置AED。

除了增配设备,这些AED也会纳入信息系统,和急救调度中心同步,该举措能够方便分析不同场所AED的使用频率,还能起到迅速呼叫的效果:“哪个点位使用AED了,救护车马上就来。”

卫生部门还将对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AED使用与相关急救知识。

那么,市民如何获悉AED的点位?据称,将来,AED位置将在首都之窗网站的相关服务地图上标注,面向公众公开。

北京今年增设AED 人大代表建议奖励施救行为市人大代表熊辉现场向记者演示心肺复苏。 摄/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代表观点:应加强心肺复苏推广

熊辉介绍,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在业内也被视作“傻瓜机”,AED在患者出现心源性猝死时可以用于急救、且非专业人员在培训后也可以掌握和使用,因此也被称作救命神器。

在国外,公共场所如市政府大厅等广泛设置AED,且普及率高,政府会对普通市民、中小学生开展操作培训。在国内,近年来AED也进入越来越多公共场所,在意外事件中发挥作用。

不过,熊辉提醒,并不是配备了AED就万事大吉。“AED只是心源性猝死的心肺复苏中的一个环节。使用之后,还要进行胸外按压。”他介绍,在普及AED的同时,更应该对公众进行基础心肺复苏流程的教育。熊辉所在的北大医院曾走进学校,向学生进行急救技能普及,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急救中心也会对地铁工作人员等开展培训。他认为,除了知识普及,还应增加实操机会,让公众真正能够上手操作。

除了解决“怎么救”的问题,还应考虑到如何让公众敢于施救。据媒体报道,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实施,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该条也被称作“好人法”,从法律层面保护施救者。熊辉认为,这一规定应该让更多人知晓,以打消救人反被追责的担忧。

北京今年增设AED 人大代表建议奖励施救行为市人大代表熊辉、孟令悦接受新京报视频采访,就院前急救建言献策。摄/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代表建议:

立法推动AED规范化布设,对施救者设奖励机制

“AED在我国的普及主要存在三个现实问题,一是AED配置不足、二是急救知识普及度不高、三是施救者权益缺乏法律保护。”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孟令悦建议,通过立法推动AED的规范化布设,加大普及力度并对特定人群进行强制培训,同时,完善立法保护施救者的权益,并在适当情况下通过奖励机制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施救中来。

“目前国内公共场所AED配置现状数量不足,北京等城市的AED配置水平虽然领先于其他城市,但由于急救知识的缺乏,在一些配有AED的场所,这一‘救命神器’也沦为摆设。”孟令悦说,以北京的机场为例,首都机场3个航站楼共安装AED有69台,大兴国际机场安装有40台,但这些AED的标识和指示均不明显,公众知晓率低。

孟令悦建议,在立法层面推动出台AED急救设备的强制性布设规范,将AED优先投放在地铁、机场、学校、火车站等人口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并立法明确布设的标准、距离、数量等。除了布设固定AED,也可以在公安、城管、消防等特殊行业的机动车辆配备急救设备。“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制定相关的激励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公共急救设施AED的配置。” 孟令悦说。

此外,针对AED标识不明显的问题,他认为,应在仪器上增加中文标识和适用症状的中文说明,设置更加醒目的位置信息和指引提示,让群众在慌乱的情况下,能在抢救黄金4分钟内迅速找到AED。

“AED的操作方法是很简单的,目前使用的仪器上也有相对应的图片和音频教学,即便是专业的AED培训,也仅需4个小时左右就能完成学习并掌握使用。” 孟令悦说,可以拍摄制作急救的宣传视频,在机场及飞机、地铁列车、公交屏幕上滚动播放,使公众通过平时的认知学会AED的使用方法。

他也建议,对警察等特殊行业从业人员、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加强必备的急救知识培训,要求健身场馆、游泳馆等运动场所的工作人员、教练、救生员等必须掌握使用AED的知识。

“另一个问题是,虽然急救免责相关法规已出台,但公众认知度并不高,很多人拿着急救设备不敢用,担心承担责任,我们要让更多人知道,救人是不用担责的,也希望救人反被起诉的情况不要再发生。”孟令悦说,除了完善立法保护抢救实施者权益,对抢救实施者予以免责保护,也建议设立相关奖励机制,在适当的情况下奖励抢救实施者,鼓励培养全民主动的互助意识。

新京报记者 戴轩 吴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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