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1970-01-01 08:00 的文章

新京报讯 据1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银保监会就《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办法》列负面清单,指出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有下列业务或活动:

(一)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

(三)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四)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等渠道融资或转让资产;

(五)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其他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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