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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颁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题: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颁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的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很有必要。

按照党中央要求,2018年下半年,我们着手开展《条例》起草工作。起草组深入学习、系统梳理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先后到21个省区市、119家国有企业实地调研,访谈座谈356名地方党委组织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管金融企业和中管企业共124个单位意见。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2月30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问制定《条例》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答:在《条例》制定工作中,我们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贯彻党中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有关部署。二是坚持系统集成。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吸收已有制度成果,结合企业实际,突出重点难点,做到与已有政策有机衔接、相互贯通。三是强化问题导向。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以及新一轮央企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措施办法。四是注重继承创新。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要求,把长期以来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制度规定。对需要深入探索的,提出原则要求,留出政策空间。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总体上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回应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

问:党的十九大和党章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请问《条例》对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作了哪些制度安排?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