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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督查室通报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和惠来县违法买卖“路牌”严重超限超载等货运行业乱象问题的督查情况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6日发布关于广东省普宁市和惠来县违法买卖“路牌”严重超限超载等货运行业乱象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但是一些地方在贯彻落实上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货运从业秩序并未得到有效改善,严重损害当地营商环境。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货车司机靠买“路牌”通行、不法人员收取保护费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和惠来县进行了实地暗访督查。督查发现,当地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超限超载现象严重,非法改装、非法贩油肆虐猖獗,执法部门包庇纵容,货运市场乱象丛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交保护费买“路牌”现象普遍,在当地已成公开秘密。督查发现,在普宁市、惠来县拉砂石的货车交保护费买“路牌”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为逃避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不少超限超载车辆甚至标载货车都定期购买“路牌”,以保证顺利通行。一张“路牌”市价一般是1个月1800元,钱直接交给“黄牛”。不同的“路牌”使用范围不一样,有的“路牌”在整个揭阳市都能用,价格较贵,有的“路牌”只能在普宁市或惠来县本地使用。督查人员在普宁市、惠来县多个货运停车场、车辆维修点以及路边停放的货车上看到,挡风玻璃或车门两侧分别贴着“飞马”“机器猫”“喜羊羊”“苹果”“莲花”“安顺”“货运”“险”“CZ”等各种各样的“路牌”,种类繁多、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

  二、执法部门包庇纵容,遇到贴“路牌”的违规货车当场放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规定,交通、交警部门要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交通执法人员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发现超限超载行为监督卸货,交警部门实施处罚记分。督查发现,普宁市、惠来县交通执法人员都是上路追车检查,遇到贴“路牌”的违规货车就放行。暗访中,督查人员看到普宁市交通执法车在普宁大道汕尾收费站至惠来路段巡逻时,路上贴着“路牌”的满载“百吨王”来来往往,甚至从执法车旁经过,执法人员都视若无睹;惠来县交通执法车在324国道葵潭镇段检查,对惠来县的“路牌”当场就放行;对外地的“路牌”拦住后,有关系也可以直接放行。

  三、超限超载现象严重,公路检测站形同虚设。324国道、238省道、普宁大道是货车通行的几条主要道路,督查人员沿途看到不少贴着“路牌”的超限超载货车飞驰而过,路上汽车、行人川流不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在普宁市324国道金狮酒店附近一个砂石厂,不少贴着“路牌”的货车进进出出,载满砂石的“百吨王”从砂石厂出来从不称重,都是按车计算。当地货车司机反映,只要货车装的下,拉得越多越好,拉了几年的砂石,被查住后不是有“路牌”就放行,就是交钱罚款,从来没有卸过货,更不知道还有固定的超限超载检测站或治超卸货场。督查人员发现,在普宁市324国道与环市西路交叉口附近有一个超限超载检测站,里面荒草丛生,到处堆放着废弃的货车及零配件,原本应24小时运行的检测站除了一个门卫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也没有被卸载的货物。

  四、非法改装司空见惯,可以量身订做任意改造。督查发现,普宁市、惠来县路上行驶的货车多数都进行了非法改装,车斗普遍加高30至60公分。督查人员随机走访普宁市、惠来县的几个汽车维修点发现,很多都承接非法改装货车的业务,可以根据车主要求,对货车车头、车斗、车轴、轮胎、刹车系统进行改装。在普宁市324国道附近的一个汽车修理点,督查人员了解到,该点不到一年就改了100多辆。

  五、路旁暗藏“黑加油点”,厢式货车改装后变成移动加油站。督查发现,当地存在不少“黑加油点”,遍布路边或停车场内。“黑加油点”每升柴油比正规加油站便宜1.5元左右,为了省钱,货车司机基本上都是到“黑加油点”加油。督查人员沿普宁市238省道里湖镇段行驶10公里,在路旁看到了4家设立在住宅或门面房里的加油点,都是用塑料桶装油。其中一个“黑加油点”,还有一辆由蓝色厢式货车改装成的油罐车,车厢上配有加油管,货车来加油时加油员就把油管从油罐车上拉出来接入大货车的油箱加油。这几个私设的加油点旁边紧挨着住宅或门面房,一旦着火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