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国台办记者会详解“26条措施”
上月,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受到台胞台企欢迎和肯定。国台办12月11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郑持平、科技部港澳台办副主任徐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李玉冰等,详细介绍“26条措施”中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
国家发改委:
大陆仍是台商最具投资价值的市场
有记者问:“26条措施”第7条提出,鼓励各地根据地方实际,为台资企业增加投资提供政策支持。请问具体有何考虑?
郑持平应询表示,当前,大陆仍具有明显的综合发展优势。对台商而言,大陆仍是最具投资价值的市场。我们将鼓励各地根据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法定权限内制定投资促进和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发挥好各类台商发展承载平台作用,打造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为台资企业扩大投资提供政策支持。
郑持平表示,对外开放是我们的基本国策。通过不断扩大开放、优化投资环境,大陆逐步成为跨境投资的主要流入地之一,也促进了大陆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2018年,在全球跨国投资下滑13%的大背景下,大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383亿美元,同比增长1.5%,外资流入规模居全球第二位。
他指出,今年以来,大陆通过颁布《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和加大投资促进力度,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扎根大陆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大陆营商环境排名跃居全球第31位,比去年提升15位。大陆各级政府将通过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持续改善投资环境。同时,大陆正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促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这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创造了更多发展机遇。
科技部:
为两岸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
“26条措施”第13条提出,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有记者就此提问,徐捷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为海峡两岸科技企业构建良好的成长生态,为两岸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促进两岸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培育两岸经济发展新动能。
徐捷说,目前,共建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980家,国家大学科技园115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1949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和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平台。2015年以来,已有20个省市设立了76个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涵盖园区、学校、创业孵化器、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各类平台,逐步成为两岸青年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台湾青年来大陆实习就业创业的重要载体。
徐捷还介绍说,2018年11月,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教育部共同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对于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成功的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费;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市场监管总局:
台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享有同等待遇
有记者问,“26条措施”第12条讲到,台资企业可与大陆企业同等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与修订,共同促进两岸标准互联互通。请介绍这方面考虑。
李玉冰应询表示,台资企业在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方面与大陆企业享有同等待遇,这种待遇体现了标准公开、透明、共同协商的特点。国务院标准化管理部门将依据《标准化法》相关要求,积极完善标准制订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台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大陆各类标准化活动,增进技术交流、促进质量提升、实现产业发展。
李玉冰表示,大陆在制订和修订行业领域标准方面具有广阔市场优势,台资企业在部分产业领域有着丰富技术积累,双方合作有助于提升两岸企业在标准领域的话语权,增强竞争力。
有记者问:今年1月2日《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讲到“两岸要应通尽通”时明确提出“行业标准共通”。请问到目前为止,在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