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19-12-12 10:48 的文章

酝酿已久的军官等级体系改革 究竟想改哪些问题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王馨安]

12月8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先行调整军级以上军官军衔晋升有关政策的通知》。随着《通知》的出台和落实,酝酿已久的军官等级体系改革拉开大幕,以军衔主导的等级体系将逐步落地。这是我军等级体系的重大改革,不仅影响军事人力资源的调配与激励,也蕴含着深刻的政治寓意。

一、军衔和职务等级

军衔等级和职务等级构成军队中常用的两套等级体系,与非军事组织中的职位和品位相对应。

军衔是国家授予军人个人的等级,根据军人的职务、德行、才能和资历评定和晋升。即便军人退役,军衔依然可以保留,成为国家和军队授予军人的称号和荣誉。我们熟知的上将、中校、少尉、上士、列兵等都是军衔。军衔通过一系列明示的符号在军服上体现出来,用于标明军人的上下级关系。

职务等级则是职位的等级。职务是军人担任的岗位,根据岗位和职责,职务也可以构成等级体系。部队常以军师旅团营连排为单位,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团长、连长、排长是职务,职务等级也以军师旅团营连排划分。军长指挥师长,团长服从连长是天经地义,简单明了。

不过随着军事现代化,大量参谋人员的进入使得军队的职务等级关系变得较为复杂。团以上单位的军事和政治机关均设置参谋和干事岗位,协助军事和政治首长开展相关工作。无论在何级别单位,岗位名称都是参谋或干事无法区分,因此就需要通过职务等级加以区分。为明晰上下级关系,参谋干事的职务等级应低于本单位军政主官的职务等级。例如,团长政委的职务等级是正团职,参谋长的职务等级是副团职,参谋的职务等级最高为正营职。

一般而言,为理顺指挥关系,军队的衔职等级是大体对应的。也就是说多高的军衔就对应多高的职务,军官的军衔等级和职务等级在军队等级体系的位置是大体相当的。然而,不同的军队在衔职对应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大体分为“以衔任职”和“以职授衔”两类。

“以衔任职”是指军人现根据其自身的德行、才能和资历获得军衔,而后根据军衔等级安排对应的职务,其待遇主要由军衔决定。这种方式是以军衔为主导的等级体系,西方发达国家主要采取这种方式。“以职授衔”则刚好相反,由职务或职务等级决定军衔,军人职务或职务等级得到提升,军衔也随之晋升到对应的等级。这种方式是以职务等级为主导的等级体系,是我军长期实行的等级体系。

酝酿已久的军官等级体系改革 究竟想改哪些问题

二、军衔等级与职务等级的历史渊源

军衔等级和职务等级均都有其历史来源。军事指挥关系的实质是权力的支配,支配关系就构成了军队内部的上下级关系。在国家不发达的时代,支配关系常以人的等级决定,这就是贵族制。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实质是一个以血缘伦理为纽带的贵族制,天子、诸侯、大夫和士以其血统决定地位的高低。中世纪的欧洲也是一个典型的军事贵族社会。在这些社会中,下级贵族对其上级贵族负有军事封建义务,打仗的时候,贵族头衔的高低就足以明确上下级关系。

职务则是国家这一政治组织逐渐发达,分工日趋细密的产物。近代欧洲打破了贵族制,权力的分配很少再按血统和身份分配(英国等国“光荣”的上议院除外),而是职位分配。一个人担任某个职务,坐在某把椅子上,就享有相对应的权责利;当他不再担任此项职务,对应的权责利自然消失。对军队来说,军人担任什么职务就对应相应的权责利。这显然是一种政治文明的进步,因为权力属于公共,而不再属于特定的个人。中国在战国时期就形成了以职务为主的军人等级体系,将军号、武散阶只是作为军人的荣誉等级体系,而军人的个人等级则与文官的品级相融合。

源自西欧的近代军衔制是近代战争与贵族社会遗风的产物。火器在欧洲战争中的大规模应用,不仅改变了战争样式,也摧毁了欧洲的贵族社会。正如恩格斯所说:“以前一直攻不破的贵族城堡的石墙抵挡不住市民的大炮;市民的枪弹射穿了骑士的盔甲。贵族的统治跟身穿铠甲的贵族骑兵队同归于尽了。”火器使得战争伤亡快速增加,贵族骑士的生育速度远远落后于阵亡速度,军事贵族在欧洲便难以为继,以平民为主的雇佣兵取代贵族军队成为常备军。虽然军事贵族制瓦解,但贵族遗风依然存在,雇佣兵的首领依然希望获得代表荣誉的“封号”,作为国王和社会对他们的认可。于是他们的职务名,逐渐演化为军衔名,行程军衔等级体系。英语中的“Captain”既有“船长、队长”等职务名称之意,也是“上尉”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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