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
本报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姜洁)近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要求把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内容,深化学习教育,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来,脱离实际、盲目兴建景观亮化设施,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城镇建设中都有所发现,不仅造成国家财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而且助长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要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治,稳妥有序抓好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要深化学习教育,树立正确政绩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现状和财力水平,量力而行推动城市建设和各项事业,把财力真正用到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强调,要抓好自查评估,认真整改规范。必要的亮化工程可以搞,但要从实际出发。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开展排查和整改,结合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本地景观亮化工程等城镇建设项目进行梳理评估,看是否存在违背城镇发展规律、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超出地方财力、背离人民群众意愿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违规建设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眼长效、立足规范,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通知强调,要落实整治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各省(区、市)党委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统筹。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要把自己摆进去,从严从实抓好整治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对已建成的和正在建设的景观亮化工程,要分类指导,防止在整改中一拆了事,不要造成新的浪费。中央指导组、中央巡回督导组和各级巡回督导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规范到位,防止出现偏差。
《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03日 01 版)
(责编:马昌、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