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19-12-03 15:48 的文章

为涉黑记者撑“伞”的电视台台长被判了:五条罪

颇受关注的“媒体人涉黑案”主角之一、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案,日前在内蒙古巴彦淖尔中院一审落槌。

法院审理查明赵春涛五条罪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观海解局注意到,赵春涛的下属、被定性为“涉黑记者”的该台中部记者站站长苗迎春因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已于今年7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涉黑台长共有五条罪状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赵春涛身为原内蒙古电视台台长、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该单位非法收受回扣人民币124万余元,其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价值人民币39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赵春涛为泄私愤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伤二级;赵春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的职务便利,不依法履行职责,阻挠、干扰纪检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工作,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赵春涛出庭受审

巴彦淖尔中院认为,赵春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成立,应数罪并罚,依法惩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被告人赵春涛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给黑恶势力下属撑“伞”

赵春涛,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凉城县人。

自1984年7月起,赵春涛便深耕广电部门。他从发射台值班员做起,三年后,调到内蒙古电视台技术外录组当技术员。在完成新闻部记者、新闻部录制科科长、台长助理、副台长一系列履历后,于2010年终于成为内蒙古电视台台长。2014年,内蒙古电视台和内蒙古广播电台合并为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升级为正厅级单位,赵春涛也成为正厅级干部。

一路升迁过程中,赵春涛也将自己的手伸向了权力之外。

2018年8月20日,赵春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内蒙古纪委监察委留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公布了赵春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作为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赵春涛公权私用、搞团团伙伙、权钱交易、做“两面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人,道德沦丧、腐化堕落,害人终害己。

赵春涛是谁的“伞”?在内蒙古纪检委2018年对他的通报中提到了一个人——苗迎春。

观海解局注意到,2006年,正是在赵春涛的帮助下,苗迎春得以调入内蒙古电视台,并被任命为中部记者站站长,负责内蒙古电视台在乌兰察布市和锡林郭勒盟电视新闻报道。

赵春涛成为台长后,苗迎春也正式傍上了这个靠山,成为内蒙古地区一时间最有钱有势的记者。经官方查证,苗迎春利用权势拥有的房屋有74套之多,家庭资产达1.6亿。

其实,2006年,赵春涛便与苗迎春结成利益联盟,苗迎春还送给赵春涛30万元资金供其谋求“进步”。2017年7月,赵春涛公然利用职权干涉对苗迎春搞房地产开发、新闻敲诈、侵犯群众利益、豢养黑社会打手等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工作。

2018年7月,纪检监察机关对苗迎春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时,赵春涛依然积极主动为苗迎春的家人出谋划策,对抗组织调查。

2018年11月,苗迎春被逮捕。2019年7月12日,苗迎春等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以苗迎春为首的共计10人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在乌兰察布市等地肆意操纵舆论工具,滥用媒体监督权力,破坏、影响当地政治、经济、社会政策管理秩序,欺压百姓,为非作歹,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苗迎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等共计13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

苗迎春的一审判决书中还显示,2008年至2016年,苗迎春先后送给赵春涛59万元。

曾指使下属纠集黑恶势力报复他人

赵苗二人不仅仅是行贿受贿的关系,赵春涛还利用苗迎春的涉黑团伙报复他人。

在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赵春涛的通报中提及,2002年,他曾与时任电视台某部主任产生矛盾。2010年赵春涛任台长后,他利用职权对该主任肆意打击报复,先后想方设法架空其职务,导致该主任没有办公条件无法正常上班。

而赵春涛与该主任之间的另一件纠葛,则直接由苗迎春“解决”。2016年,赵春涛借整顿职工吃空饷之机停发了该主任工资。为阻止该主任向有关部门检举举报,赵春涛指使苗迎春进行非法调查。2018年1月23日,苗迎春纠集黑恶势力,将该主任殴打致轻伤二级。

赵春涛面对镜头曾声泪俱下,为自己犯下的罪行痛悔不已,“我的行为,给我一生追求的红色抹了黑,我对不起党的培养……”

在今年1月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赵春涛成了典型的反面教材。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班子成员再次历数赵春涛的问题,“为拉拢人心、捞取政治资本,对‘有用的人’的子女,不走正常招聘程序,凭个人签字就可进台里工作”“设备采购、影视剧购销、广告经营决定权紧抓在个人手里……”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王雪峰在谈到自己前任时坦言,赵春涛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扭曲,从事的是与视听有关的工作,但是“眼睛”的焦距却出了问题,只盯着金钱、美色,甚至黑暗的东西,目空一切、目中无人。更严重的是,赵春涛的所作所为,使广播电视台的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和污染。

如今,苗迎春获刑5个月后,他的“保护伞”赵春涛也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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