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到安徽、河南暗查农村厕所改造,连查1
近日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组在安徽、河南一些地方现场检查发现,一些村镇已经完成改造的厕所不好用、不能用,厕所长期闲置,成了“摆设”。厕所革命中出现的“为改而改”“一改了之”等问题,亟待解决。
△安徽省肥东县石塘镇红光社区,村民改厕完成的厕所长期闲置,成了杂物间。
连查10户无一能用,化粪池建成后从未掏过
“感谢政府给我们修厕所,但是好事没办好。”安徽省肥东县石塘镇红光社区居民柳绍应说。去年政府给村民新建了厕所,在房后建了化粪池;但是,新厕建好后,他一次也没用过。
日前,记者跟随第九检查组在肥东县随机走访,在石塘镇红光社区抽查了10多家去年完成改厕的农户,发现没有一户厕所正常使用。
有村民反映,新厕所没接通自来水,每次上厕所,都要用水瓢舀水冲,大便很难冲干净,觉得很麻烦。
面对检查组暗访发现的问题,镇村干部起初表示不知情。检查组带着镇村干部再次进村入户,现场抽查。连续抽查的多个农户,依然没有一户的新厕所正常使用。
检查组发现,在抽查的10多户村民家中,每个厕所都有质量问题,有的是出粪口损毁,有的是3个粪格之间的隔板变形,其中粪格串水、雨水渗漏进入化粪池等最为普遍。
检查组还发现,红光社区没有建立卫生厕所管护机制,大量化粪池检查口被水泥封死,需要用锤子敲开混凝土,才能勉强打开,普通家庭日常使用时很难开启。同时,这也说明化粪池建成以来从未清掏过。
记者从肥东县委县政府获悉,今年上半年,肥东县在全县范围开展改厕工作摸排,发现大约有20%的改厕户存在闲置不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开展整改。对检查组暗访发现的问题,肥东县表示将认真剖析原因,进行彻查整改。
△安徽省肥东县石塘镇红光社区,化粪池内渗漏的积水,已经接近出粪口。
“厕所好赖改改就行,应付过去上边就行了”
第十一检查组赴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通许县、尉氏县等地明察暗访发现,一些地方厕所改造缺乏科学指导,人员缺乏相关资质,刚改的新厕就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尉氏县庄头镇鸡王村王小枪家今年进行了厕所改造,然而三格式黑色化粪桶已被挖出,丢弃于村头的荒地里。他家重新修了水泥化粪池。王小枪的妻子向检查组介绍,厕改后没多久发现设施出了问题,却找不到人管,所以又拆了,重修了厕所。
祥符区陈留镇二里寨村党支部书记霍传群介绍,村里从今年春节开始进行改厕,目前已完成100户左右。今年一场大雨让不少改厕后埋在地下的化粪桶漂了起来,约有四五十户。村民说,化粪桶之所以雨后漂起来,是因为安装不专业——负责安装的是村委会找的本村人。
在通许县大岗李乡小岗郭村郭治勤家,检查组发现他家改造后的户厕厕室内高低不平,地基不牢,人站到便池上摇摇晃晃;而且水冲压力器压力太小,水冲成摆设,便池易堵,得靠棍子捅。
检查组随即来到通许县大岗李乡乡政府了解当地农户的具体改厕情况,有关负责人提供给检查组的改厕总户数是735户,但是在核查中,检查组发现电脑底账上显示的改厕总户数为326户,而纸质材料更是不足百户。当地政府多名工作人员再三核对也难以说明改厕数量。提供给检查组的村民厕改登记表中,除了开始几份,大多数仅封皮有简单信息,翻开全是空白。
针对部分农户改厕存在的质量问题,有村干部告诉检查组,厕所改造是上边要求的,应付过去就妥啦;对贫困户“六改一增”中的改厕,好赖改改就行了。
检查组还发现,部分农村改厕推进速度快,但由于使用成本较高,让改厕这项惠民工程变成了群众的烦心事。
紧挨鸡王村村委会的一户居民把化粪桶挖出来丢弃了。有村民告诉检查组,村里好多人都挖出来了,因为化粪桶抽粪一次要30元,她家一个月抽了3次;与旱厕相比,费钱费事。
添“堵”厕所质量验收“蒙混过关”
国务院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厕改通知时,明确指出“厕所的结构、材料均应符合《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规定”,“厕所的正常使用与后续管理”均应在验收考察范围。而安徽、河南等地的农村厕改却成为“摆设”,原本惠民的厕所却给农民添“堵”,质量工程的监督、验收把关工作竟然让这样的农厕“过关”。
关于印发《农村改厕管理办法(试行)》和
《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节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全国农村改厕工作,加快农村改厕进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我们组织制定了《农村改厕管理办法(试行)》和《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章 产品安全和质量保障管理
第十三条 省、地市、县监督本地区改厕产品的质量、相关企业后续服务等。承担厕所建设的单位与个人,在持有资质证明前提下,必须经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承建、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厕所的结构、材料均应符合《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
第五章 检查与验收管理
第十八条 省、地市、县负责对本地区新、改建厕所的检查验收,开展不定期检查、监督与技术指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改厕的验收。
第十九条 验收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3.质量评估:检查建厕选址、建造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后续管理:厕所的使用与管理状况。
第六章 综合与长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奖惩制度。对随意改变计划、未完成改厕任务、重复建设、套取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厕改不能“建而不用”,也不能强制“一刀切”
“‘建而不用’现象并非只是在安徽发生,在其他多个省份也有。”第九检查组成员中的厕改技术专家说,他曾经作为农业农村部改厕技术服务团成员,前往山东、甘肃、河南、天津等多个省份调研,发现“建而不用”问题较为普遍。这个问题能否得到解决,直接关系着农村厕所革命的成败。
对于在河南省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新厕没法用、用不上等问题,第十一检查组认为,要对已经完成改造的农村户厕逐户排查,认真摸查整改。同时,还要在摸清农户实际需求基础上,分类施策,精准施工,精细服务,保质保量,让群众满意。
检查组建议,不能将改厕只作为政府的任务单向推进,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愿改就改,不愿改就不改。同时,还要加强质量监管,建立严格的质量把关机制,从产品设备质量到施工质量,建立全流程的选购、监督和验收把关制度,确保新改厕所好用、管用。在重建设的同时,也要注意探索后期维护的长效机制,真正解决“建而不用”问题。
农村厕改不能忘记了便民惠民的初心,不能让“便利”变“添堵”。改厕要根据不同区域生活习惯、卫生习惯、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采取适宜的改厕模式,防止生搬硬套、搞“一刀切”。
来源:新华视点、国务院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等
综合整理:李鹏
监制:王澎;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