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论|撞人被拦后猝死案,那些不容忽视的
□ 李晓亮
最近,猝死事件,引全社会关注,值得深入讨论。比如,日前演员高以翔录综艺猝死一事,将讨论推向高潮。除了就事论事,反思节目设置、急救应对等多方失措之外,更多的还是跳出个案,整体性省思。
昨儿,徐峥点出节目风险防范意识太差,应该负责。今儿中视协演员工作委员会,就事件发声“科学安排珍爱生命,拒绝过度疲劳工作”。演艺界超负荷问题,终于提上桌面。
不要再用“敬业”粉饰不合理的“玩命”。更不要为收视,全无安全底线,人为设置极限挑战,往“不要命”绝境逼。跑马的,都知感冒后上赛场。小感冒也可能引发病毒性心肌炎,甚至心力衰竭或猝死。据说高以翔生前就感冒,又连日高强度连轴转,再参加高强度体力竞技节目,风险自然飙升。这次悲剧也再次警示我们,公共场所AED配置和使用培训,是当务之急。
在黄金4分钟内,用AED抢救配合心肺复苏,存活率可高达90%。而高从倒地到上车,很长时间大家只能围着他干着急——这也是跑马常见一幕:相关急救知识和装备,必须最大范围普及配备。特别人口密度大城市空间,AED必须如公厕一样普及,再辅以学校急救培训,才能最大限度防止此类悲剧。
很多类似社会新闻里,也藏着这些不被注意的细节:“老人撞人欲离开被拦后猝死 家属向阻拦者索赔40万”(11月28日澎湃新闻)。事实清楚:今年9月,河南信阳孙女士小区门口看到一老人骑车撞倒一男童,老人试图离开时,孙女士上前阻拦并报警,争执后老人倒地死亡。其家属状告孙女士和物业,索赔四十万。
同为河南的“电梯劝诫吸烟猝死案”,相信法院应记得。从现资料看,没人殴打辱骂,老者应是情绪激动,或有旧疾,才有此意外。参考上次二审终改判结果“劝诫者无责,不用赔钱”。
何况,两案对比,二手烟尚无即时伤害,只是无德,这次则是小孩倒于车下,外伤明显,肇事逃逸。孙女士见义勇为,本当嘉许;反诬索赔,则让人寒心。相信法律和舆论,会还她公道。
这应无有疑义。易忽视的细节则是,老者猝死,依然暴露出公共应急和急救能力缺失。抛开肇事嫌疑,老者病发,围观者众,除干等救护车,无人有现场急救胆识和能力。指望小区配置AED,或更奢侈——别说AED,灭火器倒都有,但会用的有多少?
再者,则是看似“恶人刁难”的状告公共空间堵塞,出行不便,及家人看护不力、小孩乱窜问题。此案中或有“情急反咬一口”因素,但理性看这些诉求也很合理。小区自治,人居和谐,需相应规则秩序:比如不能高空抛物,小区人车分离,或小区内严禁骑车,遛娃遛狗不能撒手……形成共识,成为社区民约,严格践行,才是杜绝这种“聚集占道、骑车撞娃”纠纷之根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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