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际 2020-02-06 12:31 的文章

美国这种三权分立,总统普选的国家如何确保军

美国存在“特殊的国情”,我在此前的问答里提到过,主要是:

1.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同时还是一个“合众国”,50个州就相当于50个“国家”,不存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只是职责不同。联邦政府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全国政府”,不是“中央政府”。2.美国不存在“中心地区”或者“核心地区”,有且只存在50个州,不存在“核心州”或者“非核心州”,各州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实际上也是非常平等。


这两点,一定程度上确保了议会,可以牢靠的把握住“立法权”,使得三权分立逐渐稳固。因为假如美国不是以上两种情况,议会恐怕就很难保证制约性,最终将会导致总统的“堡垒州”占便宜,甚至还会出现军队效忠的问题。

在美国,军队是怎么定义的呢?

过去总听人提起“美军”这个称呼,很多人以为美军的全称就是“美国军队”,其实美军的全称叫作“美利坚合众国武装部队”,并不是简单地“美国军队”。同样的,美军也不是单纯的“美国联邦政府军队”,在这里需要注意,美军只对一个实体负责,那就是美国,并不是特指美国政府或者美国国会。

在实践中,美国联邦政府有权指挥美军,实际上就是总统有权指挥美军,总统在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架构中处于核心地位,权力最大,担任美军总司令,但是只是法律意义上的。

需要明确的指出,美国总统对于军队的掌握程度,并不像某些人认为的那么高,其实联邦政府或者总统只是对军队有“使用权”,不存在“所有权”,所有权只能归美国这个政治实体所拥有。既然是使用权,那么很简单,就得需要受到法律的制约。

首先有一条,是很多人所不知道的,直接就可以把美国军队给“锁死”,那就是:美国军队不能在美国本土进行军事行动。

这也是为什么在某些科幻电影里面,像《复仇者联盟》里面的纽约之战,最后出动的却是国民警卫队,而不是美国陆军?因为:法律不允许。

再比如电影《惊天危机》所表现的,白宫都沦陷了,可总统竟然不能派兵来保护白宫,只能自己跑路,这是为何?因为:法律不允许。

这就是一个法律问题了,假如总统不满意了,被弹劾了,竞选连任失败了,然后赖在白工不走了,是不是可以派军队来阻拦“搬家”呢?答案是不可能,因为:法律不允许。

那好,有人说法律是人定的呀,假如真的有个总统无视这些法律,直接发个命令要求美军一个师长带兵来护驾,这个师长会不会因为总统是“最高司令”就过来了呢?

发生的几率很低,因为要承担风险:法律风险。

那好,假如这个情况就是发生了,美军就是跟着总统犯法了,无视国会和法律,赖在白宫不走了,是不是就成事了呢?

这就属于作死了。因为总统一旦干了这件事,就意味着丧失合法性,其它50个州就立即宣布此人是“伪总统”,恐怕50个州长会带领国民警卫队去讨贼,最后不是被灭了就是进监狱。

因此,假如总统想利用军队来搞某些图谋,他需要同时做到以下几点:

1.买通美国军队所有的主官,说服他们只效忠自己,无视联邦法律。2.买通所有的州长,包括国民警卫队主官,说服他们只效忠自己,无视联邦法律3.买通所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说服他们只效忠自己,修改联邦法律。


那么请各位想一想,这个总统就算有10000亿美金,恐怕也没法做到这一点。

因为还牵扯到一个“合法性”的问题。

这个合法性来自哪里呢?就是美国人民同不同意。

有人说国会同意不就行了吗?这种看法太简单了,国会只是代表各州的利益,但是不存在代表全部州利益的代表。

比如说弗吉尼亚州的众议员,是代表弗吉尼亚州的利益,他要是敢说自己代表50个州的利益,恐怕会被人笑死。这也就意味着,在美国联邦政府,国会和最高法院的“三权分立”架构中,最容易获得合法性的就是“议会”。

假如总统真的“赖着不走”,还私派军队来阻止别人搬家,甚至还控制了国会参众两院。

那么美国人民完全可以利用各个州议会表决一下,脱离联邦,成立新的美利坚合众国,选出新的议会,彻底否定那个“赖着不走的伪总统”。或者直接组建新的议会,彻底否定伪议会。

因此,这就给那个“赖着不走的总统”出了两个新的难题:

1.买通所有州的议员,说服他们只效忠自己,无视联邦法律。2.买通50个州的所有民众,说服他们只效忠自己,无视联邦法律。

恐怕那个“想赖着不走的总统”,想想这个成本,算算账,自己估计就会主动搬家了。

以上只是说了些法律方面的,就已经把这条路直接堵死了。